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2011年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和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6號)精神,省政府決定將青海省新型農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青海省新型農村牧區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不變,統一指導全省新農保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工作。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