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檸音樂社

青檸音樂社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青檸音樂社成立於2015年4月13日,隸屬於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由2013級繼續教育學院計算機ZJ131201班的劉濤協同14級的劉煥、陳宇航、聶敏輝等人共同發起籌建,隨著15級新生的加入社團逐漸發展壯大。青檸音樂社接受院團委的領導和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是一個開展藝術實踐和展現個人才華的學生性質的公益性藝術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檸音樂社
  • 成立時間:2015年4月13日
  • 所屬部門: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 指導老師:周國芹
  • 社團創始人:劉濤
成立背景,指導老師,歷屆社長,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社團章程,總則,組織機構,成員管理,社團紀律,管理制度,活動範圍,附則,

成立背景

青檸音樂社最早發跡於2015年3月,由於當時學校團委在政策上鼓勵學術科技類和公益類社團的發展從而間接限制了興趣愛好類社團的發展,因此社團在早期並沒有得到學校的認可。在經歷了一段"地下社團"的歲月後於2015年4月13日(4月13日被定為社團的生日)在指導老師周國芹的協助下成功申請為專屬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的二級學院社團,並最終得到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認可記錄檔案,後因發展壯大於同年6月正式升級為全校性質的公共類藝術社團。
青檸音樂社
社徽
當初為社團起"青檸"這個名字是因為2014年暑假海院參加南京青奧會的志願者被稱為海院"小青檸",因此在社團成立之初聯想到了社團公益志願的性質,還有一群熱愛音樂的青年以音樂為橋樑聯繫到公益上的本質,給社團起名為青檸音樂社。其核心理念是想讓音樂和公益融合,以音樂為橋樑促進公益活動的開展,從而使海院的社團文化更充滿正能量,這也是當初成立青檸音樂社的初衷。
青檸音樂社
社旗

指導老師

周國芹,女,1986年2月18日出生,中共黨員,碩士學歷,2008年9月—2011年6月東南大學在職研究生。2013年9月入職,先後擔任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團總支書記、繼續教育學院心理專乾、輪機工程班輔導員、同時負責學生管理內勤工作。在擔任輔導員管理和服務班級學生之外,還兼任思政部教師。2015年4月兼任青檸音樂社指導老師。
青檸音樂社
指導老師周國芹
青檸音樂社
周國芹老師講話

歷屆社長

第一屆

劉濤,男,1991年除夕之夜凌晨出於安徽省定遠縣池河鎮。1996年9月—2005年6月先後就讀於池河黃橋國小和池河第二國小。2005年9月—2005年11月就讀於英華雙語中學。2005年11月—2008年6月就讀於池河中學國中部。2008年9月—2011年6月就讀於池河中學高中部。國中時期因受偶像beyond樂隊影響逐漸開始喜歡音樂,2009年高二上半學期學過鋼琴,2011年高中畢業後就讀於江西藍天學院汽車工程系,期間與室友商議過學吉他之事,後因退學作罷。2011年11月—2013年8月工作期間自己買了吉他,在琴行有過短期的培訓。輾轉兩年後於2013年9月進入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學習計算機專業,在校期間先後參加藍海吉他社、愛你呦手語社、流螢文學社、淨心國學社、繼續教育學院學生會和校外公益組織江南書院等。2014年6月擔任流螢文學社外聯部部長,2015年3月開始自己籌劃創辦音樂類社團,於同年4月13日正式成立青檸音樂社。擔任社長期間先後組織策劃青檸音樂社成立儀式暨“聆聽愛之音”主題文藝晚會、青檸音樂社2015“遇見青春,遇見你”主題迎新晚會、以及協助籌辦第十二屆校園文化藝術節之“菁菁校園畢業季” 校園民謠主題音樂節等大型音樂晚會,為社團的後續發展奠定了基礎。
青檸音樂社
第一屆社長劉濤
青檸音樂社
社長劉濤致詞
青檸音樂社
社長劉濤主持活動

第二屆

陳宇航,男,1996年5月出生於江蘇省徐州市新沂市。2014年9月考取江蘇海事職業技術院電氣工程學院學習船舶電子專業。大學早期參加過藍海吉他社、草根話劇社、2015年4月因在淨心國學社的一次例會上結實劉濤學長隨即加入了青檸音樂社,2015年12月擔任青檸音樂社社長。

第三屆

馬艷娥,女,1997年5月出生於江蘇省徐州市邳州市。2012年9月—2015年6月就讀於江蘇省運河中學。2015年9月就讀於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會計專業,期間加入過青檸音樂社、英語角、經濟管理學院系學生會秘書處和校外組織知語軒等。因在青檸音樂社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於2016年6月成功競選社長。

第四屆

梁凱澤, 男,2016級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電氣工程學院學生。大學早期參加過青年志願者協會,擔任青檸音樂社社長期間組織和策划過一系列和公益相關的音樂活動。

第五屆

郭盈盈,女,2017級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學生。

第六屆

董紀元,男,2018年入校。

社團章程

總則

社團的性質
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青檸音樂社隸屬於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由周國芹老師指導,接受院團委的領導和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是一個開展藝術實踐和展現個人才華的學生性質的公益性藝術團體。
社團活動宗旨
1 促進校園文化發展,反映當代學生意氣風發的精神面貌。 2 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倡導校園主流文化,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活躍人文氣氛。在藝術實踐活動中進行公益宣傳和愛國主義教育,陶冶情操。 3 提高學生個人文化藝術修養和審美觀,建立一支文藝骨幹隊伍,使校園整體文化活動上層次、上水平,創造文藝氛圍,提高學生對音樂的鑑賞能力。 4 配合學校舉辦各種大小類型文藝活動,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社團的任務
1 排練豐富多彩的文藝節目,營造學校藝術氛圍,活躍校園文化生活。 2 積極參與和策劃學校重大文藝演出及其他藝術活動。 3 認真組成完成校內外重大演出任務,代表學校參加相關的文藝匯演和比賽。 4 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臨時任務。

組織機構

青檸音樂社設常務社長、內務社長、外務社長、下設五個部門:秘書部、文藝部、外聯部、活動部、宣傳部。
常務社長
負責音樂社全面工作,制定或審定社團長期發展規劃和近期活動計畫,監督各部門和全體社員認真組織實施,協調各部門工作,並及時傳達上級檔案;負責聯絡院、部有關領導,協調院、部與社團之間關係;定期對社團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並向社團工作例會或院團委作匯報。
內務社長
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有關事物,主要負責每次具體活動的協調和對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校內各方面事物。
外務社長
協助社團對外聯絡工作。處理社團與外校社團的緊密聯繫。
秘書部
協助社長處理社團常務,負責社團整體計畫具體制定和有關檔案、資料的編制、管理;組織和主持會議及管理社費等。
外聯部
負責社團對外宣傳工作以及與其他院校社團、有關部門的交流、考察工作。
活動部
負責社團的活動組織,調動社員的活動參與積極性,配合內務社長展開社團活動工作。
宣傳部
負責文稿的錄入、列印、排版與海報的製作宣傳工作。
文藝部
舉辦各種文藝、音樂知識講座、音樂欣賞,提高廣大同學的文藝理論水平。

成員管理

成員條件
1 本校學生; 2 覺悟高,自覺遵守本社團各項規章制度; 3 有一定的專業基礎,具有奉獻精神,熱愛公益,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4 刻苦努力,表現良好。
成員錄用
1 自願報名、面試考核、擇優錄用; 2 每學年新生進校後招聘新成員,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成為社團成員。 3 每學年結束前對社團成員進行調整; 4 結合日常訓練、演出的表現不定期地進行成員調整。
成員權利
1 參加訓練和接受培訓的權利; 2 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3 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4 有自由選擇多種團體的權利。
成員義務
1 社員需遵守本社團章程,按時參加音樂社訓練,演出,執行本社決議,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本社團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本社團的集體利益。 2 努力學習,刻苦訓練,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勤,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請假。 3 愛護社團的公共財物。 4 積極提高自身的藝術修養,維護音樂社的聲譽。 5 為社團作宣傳,吸納新成員。 6 退出社團,需向社團提出申請。

社團紀律

第一條
音樂社的紀律是音樂社對成員的行為規定及對社內決議的行為規定,是維護音樂社高效、優質完成任務的保證、社員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
第二條
音樂社成員一切行為須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對於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和校規的成員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或開除社籍處分。
第三條
接到音樂社例會通知的成員,均需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期間必須遵守開會紀律,不得喧譁,隨意聊天睡覺。
第四條
無故缺席活動多次,長期無法聯繫的成員,經過考慮視作成員自願退出,以後活動可不做通知,視該成員不是社團的成員。
第五條
對於在重大事務中嚴重失職的社團骨幹,應撤銷其社內職務。

管理制度

經費來源
(1) 學生會、校團委撥款 (2)拉贊助 (3)社團社費 每學期全體成員大會
社費管理
1.社團財產歸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占為私有或挪用。
2.秘書部負責管理社團財務,建立明細的帳目,並定期向社團成員公開帳目,定期向校團委報告財務情況,自覺接受審查監督。

活動範圍

第一條
經常和外校音樂類社團進行交流,積極籌辦各種音樂會,加強和兄弟社團的聯繫。
第二條
積極組織社員進行音樂創作和樂器交流。
第三條
與藍海愛心社、青年志願者協會以及涵遠支教團等校內公益類社團相互合作共同發展公益事業,去敬老院給老人唱歌表演樂器或去特殊教育學校慰問演出等;與江寧大學城一些校外音樂類社團和文化類社團相互交流合作。
第四條
利用各種假期,組織和支持我校大學生出外寫生、郊遊等活動;
第五條
積極籌辦開展如“校園十佳歌手大賽”和“校園女生節”等活動;
第六條
積極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大學生在音樂文化方面的意見和要求。

附則

1.本社章程的修改,須例會表決通過後,報團委審議。 2.本章程解釋權歸青檸音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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