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縣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新增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竹園經濟開發區:
現將《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新增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廣府發〔2014〕34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青川縣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日
廣元市人民政府
關於新增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
(廣府發〔2014〕3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和省本級行政許可項目清單的決定》(川府發〔2014〕49號)精神,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了清理審核,本次市、縣區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共29項,其中:新增行政審批項目3項,部分新增行政審批許可權的項目25項,調整審批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1項,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對接工作,加強後續監管,確保下放、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落實到位。
附屬檔案:市、縣區新增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廣元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