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協會成立以來,在陸續舉辦的八九十年代“魯迅版畫獎”、全國水彩畫“金彩獎”全國2001年、2002年中國畫展,青島國際版畫雙年展、全國第十二屆民眾文化“群星獎”,中國油畫雙年展,全國畫院雙年展等活動中,我協會會員都取得披金掛銀的佳績。
其中在由中國美協與山東省美協聯合舉辦的紀念毛澤東同志《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60周年全國美展(山東省展區)評選活動中,我市共有37件作品入選,27件作品獲獎。在2004年黃賓虹國際學術活動中,我市有兩位美術家獲得黃賓虹學術獎。山東省美術創作榮譽獎僅有兩人獲獎,我市美術家占其中一位。
特別是2004年全國矚目的第十屆全國美展,由於協會組織得力,安排有序,深入探討以及廣大畫家的積極參與和傾心投入,整體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我市作者有26件作品入選參展,占我省總入選量的42%,共有13件作品獲獎,占我省總獲獎數的50%(未含駐青部隊),填補了山東省全國美展無金獎的空白。
我市作者頻頻入選和獲獎的佳績,極大地鼓舞了全體會員,一個嚴肅思考、潛心創造、求新求變、取法乎上的良好的學術氛圍和創作熱潮正在日浙形成。
協會舉辦的各類展覽和藝術活動也層出不窮,美協主席團認識到只有經常舉辦高層次、高品位以及多元化的展覽和活動才能不斷煥發美術組織的生機,因此開展和舉辦了大量的各種類型的活動,這五年來是歷屆美協舉辦展覽最多的,據不完全統計,美協舉力和參與者主辦了青島市首屆美術作品邀請展(綜合性大展)、“五月的風”——青島市第二屆美術作品展及青島市美術作品展及傳奇才女——潘玉良畫展,北京著名畫家作品展,姜寶林筆墨展、劉大為中國畫展、劉國松現代水墨畫展等個人展覽50項之多。
這些展覽,都是在市美協人力、物力、財力等非常缺乏和困難的情況下舉辦的,協會調動社會各方面的資源,借力借勢,與青島市各藝術展示場所共同營造青島的美術展覽窨和氛圍,另外市美協調動文化產業運營商的積極性,橫向聯全,優勢互補,運作了許多展覽和活動,同時遵循中央關於加大文化產業的繁榮和發展,許多展覽取得了雙重效果,青島藝術品的高、中低端層次和格局正在形成。
2002年和2004年,協會分別組織了部分中國畫畫家“
走進西部——貴州大型採風活動和“青島畫家大涼行”,行程4000公里,為創作蒐集了大量的第一手素材。
通過這些展覽和活動的舉辦,青島市美協在藝術界和社會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極大地提高,充分顯示了青島美術強市的迅猛勢頭和發展潛力。
協會在我市城市建設、城市美化、城市雕塑以及對外交流等方面也積極參與,提出了大量的建設性建議,例如青島流亭新機場的美術裝飾,青島奧帆賽平面設計評選,市委市政府領導出訪的作品提供等等。
在社會公益事業方面,協會也積極參與。視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責任為己任,2002年3月為我國遠航艦隊創作國禮畫,為紀念建軍75周年舉辦大型慰問筆會,舉辦“走向輝煌——喜迎國慶暨黨的十六大召開”書畫聯誼會,慰問抗擊非典白衣戰士美術作品,2000年為救助白血病患者58中學鄭琳同學成功地組織了青島市國畫家百幅丹青獻愛心的募捐義賣活動,都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
在美術教育方面,青少年美術活動中,青島市美協也發揮了協會的凝聚和協調作用。在促進國際文化藝術交流和學術交流方面青島市美協也起了溝通促進作用。
在學術活動方面,美協注重學術研討的比重和策劃安排,力求在群體意識上鄣顯理論學術的價值,利用一切機會邀請海內外名家進行美術學術交流活動,就中國畫在國際化全球化形勢下的變化,大寫意花鳥的走向,中國水墨畫與國際藝術市場,青島山水畫的現狀和發展態勢,老一輩藝術家的再評價,再研究等主題,舉行過多場學術研討會,取得了很好的學術效果。
2003年青島美協與中國美術雜誌,國畫家雜誌聯合主辦的2003年全國著名中國畫家提名展暨學術研討會在青島舉辦,研討會的主題是“名家如何繼續開拓前進”在全國產生重大影響,《美術》雜誌以大篇幅作了全面報導。
工作方針
青島市美術家協會新的領導班子成立以後,不僅得到了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的支持,而且得到了廣大會員的支持,協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大提高,市美協提出了協會要“講正氣、講團結、講學術、講事業”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心工作,著眼於發展,著眼於未來,著眼於大局,從講正氣入手,加強團結,不斷創新,大力營造濃厚的藝術和學術氛圍,美術界的風氣出現了重大改觀,大家以旺盛的創作激情,頑強的探索精神,辛勤耕耘,努力創作,共同把美協和青島美術工作搞上去,協會反覆宣傳、強調藝術家的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要求大家站在這樣的高度來檢查、認識我們的工作,規範我們的行為,創造我們的業績。
理事成員
主席團:
主席:趙建成
副主席:王偉 王紹波 楊越 邱振亮 陳錫岩 姚銘 徐修伍 陶世虎 曾先國 譚乃麟 戴淑娟
秘書長:譚乃麟(兼)
理事會:
於炳強 於國琴 王 偉 王紹波 王迪 王文 王衛平 王衛寧 王淑蘭 史新民 匡黎明 喬法理 劉吉成 呂廣欣 陳明 陳錫岩 初 劍 邱振亮 李春 李沛慶 李國柱 李建國 李增梅 蘇海青 蘇兆洪 宋建設 宋東賓 張偉 張明川 楊 越 邵澤寰 單繼宏 孟國華 鄭黎生 姚 銘 姜 迅 趙建成 項維仁 陶世虎 高東方 徐修伍 徐本達 徐永新 徐青峰 袁玉堂 袁謙本 梁連生 韓 勇 曾先國 竇世強 譚乃麟 戴淑娟 方秀亮
第一屆主席團成員(1988年——1994年)
主席:宋新濤
副主席:劉文泉 宋守宏 張白波 周永家 姜寶星
秘書長:劉文泉(兼)
第二屆主席團成員(1994年——1999年)主席:劉文泉 副主席:宋守宏 周永家 張白波 陳國貴 趙建成 徐修伍 蘭立克 劉棟倫 陳錫岩 竇世魁
秘書長:徐修伍(兼)
第三屆主席團成員(1999年——2004年)
主席:趙建成副主席:王 偉 劉世駿 劉振起 陳錫岩楊 越 邱振亮 張白波姚 銘 徐修伍 徐立忠 曾先國 陶世虎 \竇世魁 戴淑娟
秘書長:劉振起(兼) 譚乃麟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名稱:青島市美術家協會(簡稱:青島美協) (英文譯名縮寫:AssociationofQingdaoArtists)
第二條性質:青島市美術家協會是青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領導下的由青島市專業美術工作者和有一定專業水平、成績顯著的業餘工作者所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
第三條宗旨:本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改革開放,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團結廣大會員,以推出優秀作品,造就優秀美術家為目的,為繁榮社會主義事業而奮鬥。
第二章任務
第四條本會的任務:
1、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進行優秀作品,尤其是精品的創作活動;
2、組織和舉辦各種形式的學習、研討班(會),進行業務和藝術理論的培訓和研討活動;
3、加強與兄弟城市、地區和國外文學藝術界的聯繫與交流,積極將我市藝術家推向全省、全國,走向世界;
4、組織會員參加省級和國家級的評獎、研討、交流活動;
5、發展會員和推薦省級、國家級會員;
6、組織和辦理其它一些與本會相關的業務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申請加入本會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會章程;
2、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3、在本藝術門類中具有較高的創作能力或成就顯著者。
第六條會員入會程式:
1、由本會會員介紹,向協會秘書長提交入會申請書;
2、發展會員原則上每年一次,由秘書長負責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入會的名單和有關材料提交主席團討論通過;
3、由秘書長將主席團通過的新會員名單以正式文本報市文聯備案,辦理入會手續,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活動權利;
3、獲得本會服務的權利;
4、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和監督的權利;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3、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4、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5、按規定交納會費;
6、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九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五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主席團研究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
第十一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協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理事會;
3、審議主席團工作報告和會費管理使用情況;
4、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協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的,須由青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批准同意。
第十三條協會代表大會須有半數以上代表到會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由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 理事會由協會代表大會選舉的理事組成。其職權是審議本會工作報告、章程修改草案、選舉產生主席團。
第十五條主席團是協會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副主席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由文聯提名,主席團任命。
第十六條主席團的職權是:
1、籌備召開協會代表大會;
2、向協會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章程的修改意見;
3、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4、貫徹執行市文聯的工作方針;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協會秘書長是青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專職管理幹部,在主席團休會期間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主席團會議須有2/3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事項須經到會半數以上主席團成員表決通過方為生效。
第十九條主席團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其他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本會主席團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4、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5、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法人代表是青島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二十二條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主席團會議和理事會議;
2、負責協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和主席團決議的落實情況;
3、經主席團授權,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三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由秘書長、副秘書長若干名組成)開展日常工作;
2、提名副秘書長人選,由市文聯審核,協助秘書長開展工作;
3、處理本會日常工作;
4、定期向協會主席團和市文聯匯報工作。
第五章會費
第二十四條會費使用與管理:
1、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2、本會會費必須用於本章規定的業務範圍、事業的發展和辦事機構的業務支出;
3、會費由市文聯統一管理,開支須經秘書長和市文聯協會工作部部長簽字方可生效。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青島市美術家協會第四次代表大會於2004年12月27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