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統計局

青島市統計局

青島市統計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統計局
  • 職能: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
  • 性質:直屬機構
  • 下設:12個職能處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市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督促實施;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區(市)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對各區(市)主要統計數據與全市主要統計數據之問的銜接情況進行評估;綜合協調各部門的統計工作。
(二)根據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市委、市政府巨觀管理及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制定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標準;負責跨系統、跨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的核准。
(三)根據國家、省的部署,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和各項調查;統一組織協調各區(市)、各部門的經濟、社會和科技調查。
(四)匯總和整理全市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區(市)、各部門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七)協助各區(市)黨委、政府管理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統一管理全市及各區(市)政府統計部門的國家統計事業費;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的核准。
(八)受國家、省統計局委託,領導和管理設在我市的直屬機構;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12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和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督辦、接待、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財務、內部審計及國有資產管理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等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計畫生育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協管區(市)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的有關工作;組織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匯總、整理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新聞宣傳;負責全社會統計資料的整理、立檔等管理工作。
(四)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資源環境核算和非公有及民營經濟核算工作;編制國民經濟循環帳戶; 審核各(區)市國民經濟核算數據;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擬訂全市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和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
(五)工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定期統計和監測重點用能企業(單位)耗能節能情況;開展對全市節能降耗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監測評價和分析研究;負責能源平衡方面的核算工作;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 外經貿易統計處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利用內資和個體私營經濟統計制度,組織實施開發園區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外經貿和旅遊等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處
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人口普查、勞動力、工資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 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就業、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負責服務業價值量和抽樣調查、服務業統計監測和預警工作;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一)農村統計處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和農村住戶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農業普查的業務工作;開展農業、農村經濟綜合實力評價工作;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十二)政策法規處(掛統計執法檢查大隊牌子)
起草有關地方性統計法規、規章草案和統計規範性檔案; 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受理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按規定設定機關黨委。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68名,工勤人員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0名。

領導信息

劉岐濤
職務
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處。
畢明星
職務
黨組副書記、國家統計局青島調查隊隊長
工作分工
負責國家統計局青島調查隊日常工作。
周善忠
職務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局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農村統計處、統計普查中心、統計學會秘書處、記者站;
聯繫調查隊生產投資價格調
王東翔
職務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工業統計處、能源統計處、數據管理中心;擔任局新聞發言人;
聯繫調查隊工業與投資
於春濤
職務
總統計師
工作分工
分管局國民經濟核算處、人口和社會科技統計處、社情民意調查中心、統計方法制度改革工作;
聯繫調查隊城鎮住
劉 偉
職務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局外經貿易統計處、服務業統計處;負責統計業務培訓教育工作;
聯繫調查隊消費價格調查處。協助李剛同志分
王志強
職務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分管局政策法規處(統計執法檢查大隊)、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
協助李剛同志分管辦公室。
趙 波
職務
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
分管局、隊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文明機關建設、人口和計畫生育、工會群團、幹部理論學習、老幹部工作、績效考核、對口幫扶工作。
吳加琪
職務
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
協助王東翔同志分管並主持工業處工作;
協助周善忠同志分管第三次經濟普查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