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文化執法局

青島市文化執法局

青島市文化執法局是青島市人民政府負責文化執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文化執法局
  • 外文名:Qingdao culture enforcement
  • 局長:徐增敏
  • 隸屬:青島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主要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文化行政執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集中行使對文化市場管理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措施權和行政監督檢查權。
三、負責文化市場管理領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及培訓。
四、負責組織全市性文化市場專項治理行動,查處“掃黃打非”和文化市場行政處罰大案要案及跨區市行政處罰案件,承辦國家、省有關管理部門交辦的行政處罰案件,受理對文化市場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五、負責監管並查處出版、發行、印刷(複製)、著作權、網咖、娛樂、演出、美術品、文物、廣播電影電視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指導、監督區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的工作。
七、承擔市“掃黃打非”暨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主要機構

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設9個職能處室(大隊):
(一)市“掃黃打非”暨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處)
擬訂全市“掃黃打非”和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掃黃打非”和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細織策劃、督促檢查、量化考核和協調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全市性“掃黃打非”和文化市場專項及重大執法行動;承辦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
(二)辦公室
組織協調本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後勤、應急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督查督辦、提案建議辦復、對外聯絡和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三)法規與執法監督處
擬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執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及執法錯案追究辦法;負責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政執法宣傳;負責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統計匯總、案卷評查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市場執法程式、執法標準及執法文書的統一管理;承擔投訴受理、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對下級處罰不當和不作為的行為進行糾正或處理:負責對市和區市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件的查處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各區市文化市場執法機構法規業務的指導、培訓。
(四)市場監控與信息處
負責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技術監管平台建設、管理及維護等工作;受理對各類非法文化活動的舉報;負責與文化市場執法相關信息的監控和處理。
(五)新聞出版監管與執法處(行政執法一大隊)
負責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物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印刷、複製、出版物經營、報刊記者站和記者日常采編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著作權監管與執法處(行政執法二大隊)
負責查處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汁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計算機軟體、網路等涉及著作權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美術品經營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七)演藝娛樂和文物監管與執法處(行政執法三大隊)
負責查處各類營業性演出和娛樂場所、文物保護及文物經營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八)網咖網路監管與執法處(行政執法四大隊)
負責查處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動漫(網路演出劇[節]目、網路遊戲、手機音樂等)等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廣播電影電視監管與執法處(行政執法五大隊)
負責查處廣播電影電視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查處違法設立廣播電視台、站和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及相關設施的行為;查處廣播電視台、站、有線電視網路及其他視聽媒體違法播放、傳送廣播電視類節目的行為;查處非法經銷和違法安裝及使用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為;查處損壞、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妨礙廣播電視設施安全,阻礙廣播電視設施設立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設立電影放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或違法從事電影放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業務的行為;查處播出機構廣告播放違法行為,查處違法違規從事視頻點播系統安裝、開展視頻點播業務的行為;查處擅自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以及公共場所大型電視、電子顯示屏設施播放電視節目的行為。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 徐增敏
副局長 崔德志
副局長 趙秀軍
副局長 高 萍
紀檢組長 梁廷忠
副局長 熊 紅
副巡視員 閻志軍
副巡視員 戴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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