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書以篇、章、節層次劃分, 共分為6篇、27章。首篇為鹽業資源環境,依次為:
鹽業建設、鹽業生產、鹽業運銷、鹽業科技、鹽政。上限自1891年青島建置始,下限至1989年。為彰明個別事物的因果,適當上溯或下延。
青島地理自然條件優越,有曬制海鹽的良好環境。
鹽區地處山東半島中部突出部分的黃海北岸,西南起
膠南縣小場鹽場,東北至
即墨市芝坊鹽場,約占青島沿海岸線730.64千米的40%。
摘要
青島鹽業歷史悠久。早期生產方式以煎鹽為主。由於煎鹽耗柴甚巨,且產鹽少、成本高、極不經濟,因而近代在鰲山灣、橫門灣、膠州灣、丁字灣沿岸又陸續有開灘曬鹽者。 1897年德國入侵青島後,把原屬石河場署管理的環膠州灣鹽田劃入其租界之內,並將鹽田改稱膠澳鹽場。而石河場署則從膠州遷往即墨金口,改稱金口場署,負責管理德國租界之外的即墨、海陽及萊陽之鹽務。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島期間,大肆掠奪膠州灣的鹽業資源, 平均每年達750噸。其後,由於鹽民不斷建灘曬鹽,青島鹽業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到1937年,膠澳鹽田已達6887公頃,鹽民約4200人。年產原鹽2500噸。1942年至1946年,山東鹽場中,以膠澳鹽場最大,產量也最高。1949年,膠澳鹽田為5814公頃(含膠南、黃島),鹽工鹽民3737人,原鹽產量139200噸。至此,膠澳鹽場為中國四大海鹽產區之一。 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至1952年,青島鹽業於1950年建成東營新式鹽田1300公頃,年產原鹽54000噸, 成為山東省第一個國營鹽場。1955年春實行“鹽田改革”,沒收地主鹽田和徵收官農鹽田2698公頃為國有, 同時成立了省屬地方國營膠州鹽場,分7個段進行管理。1958年至1962年“二五”計畫期間,青島鹽業曾在“大躍進”中,由山東省輕工業廳鹽務局投資480萬元擴建了即墨縣大橋鹽場, 設計能力年產原鹽150000噸至250000噸。但由於鹽業基本建設戰線過長,加上國民經濟暫時困難而無力續建,於1961年底將大橋鹽場擴建工程下馬停建。之後,隨著國民經濟的好轉,大橋鹽場工程又進行了續建, 使原鹽年產達到了40000噸,占即墨市原鹽總產量的90%。1963年至1965年,青島鹽業進行了老灘技術改造。 “文化大革命”期間,儘管鹽務機構受到了很大的衝擊,但改灘工作仍未停止。1969年,青島東風鹽場投產。1972年,原鹽優一級品率達到100%,比改灘前(1965年,下同)提高85.27%;原鹽平均含氯化鈉94.89%,比改灘前提高6.1%。工效和經濟效益均有明顯提高, 收鹽、運鹽、堆鹽工序,單機組日混合工效為400噸,人均40噸,比改灘前手工操作提高了12.3倍。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改灘工作又邁上了一個新台階。1989年,東風鹽場、南萬鹽場和東營鹽場三個國營鹽場有鹽田7999公頃, 產鹽442100噸,比改灘前提高26.47%; 原鹽優一級品率達100%,平均含氯化鈉95.83%,比改灘前分別提高82.62%和11.39%。縣(市、區)、鄉(鎮)所屬的8個集體鹽場,1989年共有鹽田2767公頃。 青島鹽務機構在搞好原鹽生產的同時,本著“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的原則,開發了加工鹽、鹽化工、鹽業機械、海產養殖和第三產業的生產與經營。青島鹽化廠自1957年至1989年先後投資677萬元, 對再製鹽、精餐鹽、氧化鎂、金屬鎂的生產設備進行了11項技術改造,從而使再製鹽和精餐鹽的生產能力由13000噸增加至45000噸,氧化鎂、金屬鎂化工產品達到280噸。1966年至1970年和1974年至1978年分兩期工程,在嶗山縣馬哥莊建成的青島建新鹽化廠, 先後進行了9次設備更新改造和填平補齊,至1989年累計投資1182萬元, 使生產能力不斷提高,再製鹽由50000噸增加到6600 0噸, 氯化鈉由600噸增加到800噸,溴素由50噸增加到200噸;還有氯化鎂3000噸,無水芒硝6000噸,並試產了氫氧化鎂阻燃劑。另外,1983年以來,還大搞了鹽蝦結合的海產養殖。至1989年養殖對蝦666公頃,當年產蝦708噸。在機械生產方面,於1958年在張哥莊煉鐵廠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青島鹽業機械廠,從20世紀80年代已成為能生產鹽業機械、輕工機械兩類系列產品的專用設備製造廠,從而改變了鹽業產品單一的局面,實現了多品種生產。40年來,青島鹽業從1949年年產原鹽139200噸、分散零亂和手工操作的5800公頃舊式灘,發展為集中、整齊和機械化生產的10786公頃新式鹽田。雖然鹽田面積增加不到1倍,而原鹽生產能力(1989年產508000噸) 卻增長了2.65倍,高於鹽田面積的增長速度2倍多。 青島鹽業高效益、高速度的發展,為青島國民經濟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