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嶗山區城市管理局

青島市嶗山區城市管理局

青島市嶗山區城市管理局是青島市嶗山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嶗山區城市管理局
  • 所屬部門: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青島市嶗山區
  • 現任領導:欒紹臣(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城市管理髮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年度建設計畫,審定工程設計方案和竣工驗收。參與制定區財政年度市政基礎設施投資計畫,提出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等項目計畫投資建議。
(二)擬訂市政、燃氣供熱、園林綠化、市容景觀、環境衛生、排水與污水處理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三)負責市政行業管理。擬訂市政行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設施占用、挖掘工程等管理工作,承擔城區道路市政設施養護管理職責,負責城市道路、城區橋樑、地下通道及城市照明等項目的管理養護;負責城市清雪工作;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四)負責燃氣供熱行業管理。擬訂燃氣供熱行業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相應的行政審批事項,並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研究提出燃氣供熱產品價格及服務收費標準的建議。
(五)負責城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承擔許可權內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園林綠化行業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公園、廣場、園林綠地、城市綠雕、道路兩側綠化的養護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範圍內綠地占用、綠化遷移;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六)負責市容景觀行業管理。擬訂市容景觀行業管理制度、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海水浴場、城市廣場、戶外廣告、門頭牌匾、城市亮化設施等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節慶氛圍營造工作;牽頭協調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七)負責環境衛生行業管理。擬訂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制度、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許可權範圍內環境衛生保潔、公廁管理維護;負責城市建築廢棄物的處置核准工作;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無公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等工作;負責市政道路撒漏應急清掃工作;負責城鄉環境衛生一體化管理工作;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
(八)負責排水與污水處理行業管理。擬訂排水與污水處理行業管理政策、專項規劃和技術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行業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並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能;牽頭協調城區河道清淤、截污治污工作;負責城市防汛、防洪搶險工作;對排水與污水處理企業進行業務指導與監管,指導街道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工作。
(九)負責並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相關維修養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道路橋樑、燃氣供熱、排水與污水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十)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的普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綜合管廊、停車場的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政府投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提出重大項目投融資建議。協調國家、省、市在我區的相關重點建設工程,組織監督區政府確定的相關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實施。
(十二)推進城市管理領域便民服務改革。負責監督管理城市管理領域行業服務質量,受理、辦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拓寬為民服務渠道,提高便民化服務水平。
(十三)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城市管理責任目標並組織考核,協調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城市管理領域的監管職責劃分提出調整建議,擬訂城市管理綜合治理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對街道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區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系統的建設、運行、管理工作,指導街道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工作;建立完善社會參與城市管理工作機制;協調城市管理領域科技創新、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等工作,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承擔城市管理普法、法制宣傳、業務培訓教育工作。
(十四)培育、引導、扶持城市管理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承擔城市管理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園林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園林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擬定全區相應的管理辦法;提出園林綠化計畫和目標;制定園林綠化的年度專業經費和預算;實施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環衛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擬定全區相應的管理辦法;提出環境衛生的計畫和目標;制定環境衛生的年度專業經費和預算;實施環境衛生管理和設施建設、養護等工作;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的環境衛生工作。
公用事業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公用事業(燃氣、供熱等)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擬定全區公用事業(燃氣、供熱等)管理方面的管理辦法;提出公用事業(燃氣、供熱等)工作的年度專業經費和預算;對供熱、供氣公司進行行業監督管理,包括公司成立前的資格審查、資質管理等;協調解決供熱、供氣方面出現的問題。
建設工程管理科
負責全區市政公用行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工作;規範建設工程市場;負責全區市政公用行業建設工程企業的資格審查、申報工作;負責施工許可、工程監理;負責組織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
道橋管理科
負責擬定市政道路、橋樑、路燈及亮化等城市管理的辦法;提出市政道路、橋樑、路燈及亮化計畫和目標;制定道路等市政設施的年度專項經費和預算;抓好市政掘路、占路等方面的管理和審批等工作。
排水管理科
負責擬定城市排水管理辦法;提出城市排水工作計畫、目標、年度專項經費和預算;抓好城市排水基礎設施(包括泵站、雨污管線)管理和監督工作。
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區市政工程和供熱、燃氣、園林環衛等行業監督實施細則;承擔市政公用園林環衛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和公用園林環衛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等職責;負責市政公用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行政工作,組織安排重要會議、活動,起草、審核重要文稿;承擔局政務網站建設和管理;組織制定局重點工作目標並對重點工作目標的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負責信息、調研、督查、機關文電、檔案、保密、接待、計畫生育以及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局黨建、幹部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新聞報導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協調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承擔局公開電話督查辦理任務;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等事項。
計畫財務科
負責指導、編制管轄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市政、公用建設、管理項目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匯總審核下達年度市政養護維修計畫;負責協調市政建設中的綜合管線計畫;審查為各街道辦事處配套的市政、公用、環衛設施的規劃、設計,並協調其建設工作;編制建設項目預決算。負責制定局機關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研究提出管轄行業的價格、服務收費標準和財政補貼政策意見;審核局屬企事業單位資金、經費預算及撥款工作;負責局機關經費管理;定期匯總編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負責建設項目的計畫提報、項目進度的督促落實、項目結算和項目資金的申請、列支工作。
規劃設計科
負責全區市政公用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工作;擬定各項工程建設的可研報告、工程預算等前期資料;組織管轄行業參加基礎設施項目申報、立項、委託設計及建設招投標;協調計畫部門下達工程前期計畫。
石老人海水浴場管理處
負責石老人海水浴場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欒紹臣
副局長: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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