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大數據和電子政務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落實國家、省大數據和電子政務相關技術標準,擬訂大數據和電子政務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標準規範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大數據戰略和“數字青島”建設。
(二)負責大數據和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政務領域大數據和雲計算基礎設施、電子政務外網等統一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協調、管理等工作,指導其他領域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
(三)負責數據資源的統籌管理。建立完善數據資源統籌管理體系,管理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指導、規範、管理數據資源交易工作。組織編制數據資源目錄,推進數據資源採集匯聚,完善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和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促進政務、民生、產業領域各類數據資源的深度開發利用與共享開放。
(四)負責電子政務工作。研究提出電子政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相關工作開展評估考核,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負責統一電子政務軟體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套用推進。推動政務服務平台和業務協同體系建設,承擔市政務服務平台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數據服務政府決策機制,推動網上政民溝通等社會治理模式創新,推動“數字政府”建設。
(五)負責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牽頭擬訂大數據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進大數據與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引導培育新興業態。負責推進大數據採集、存儲、加工、套用類產業發展。監測分析大數據行業運行發展態勢,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引導、扶持大數據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六)統籌推進大數據和電子政務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務信息系統、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重點行業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
(七)負責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維護以及公共信用修復工作,承擔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套用等工作。
(八)擬訂大數據和電子政務人才隊伍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知識普及和對外交流合作,開展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
(九)承擔市大數據發展和電子政務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實施大數據發展戰略,推進信息資源整合利用,加快政府數位化轉型,提升民生公共服務水平,助力全市新舊動能轉換。貫徹落實聯合獎懲要求,加強公共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事中事後監管方式、以信用為保障的民生服務模式。
職責分工
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市委網信辦負責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導、檢查、推動區(市)和有關部門(單位)信息化工作,協調解決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協調全市信息安全整體工作。市大數據局負責規劃指導全市大數據工作,推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促進政用、民用、商用大數據融合發展,負責大數據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數據採集、存儲、加工、套用等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信訪輿情、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社會保障、人員出國(境)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開展大數據和電子政務領域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
(二)市場配置促進和產業規劃處。研究擬訂運用市場機制最佳化配置大數據資源的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大數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通過政府採購、服務外包等多種方式,推進大數據採集、存儲、加工、套用類產業發展。推動大數據與雲計算、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數字青島”等重點任務落實。統籌建設大數據以及相關領域示範項目,監測分析大數據行業運行發展態勢,協調解決大數據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引導培育大數據交易市場,促進數據資源流通。開展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培育、引導、扶持大數據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承擔市大數據發展和電子政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電子政務處。擬訂電子政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評估考核,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負責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軟體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和套用推進。負責政務服務平台的規劃、建設、管理,監督指導網上政民溝通等網上政務服務一體化工作,推動業務協同體系建設。負責政府網站統一技術平台建設,組織政府入口網站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審核管理市級政務信息系統項目。
(四)平台和安全處。負責政務領域大數據和雲計算基礎設施、電子政務外網、視頻監控共享平台等統一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協調、管理。負責大數據和電子政務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建設安全管理和應急防範體系,指導監督政務信息系統、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重點行業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數據套用管理處。管理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組織編制數據資源目錄,建立完善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管理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和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台,促進政務、民生、產業領域各類數據資源的深度開發利用與共享開放,建立完善公共數據資源管理服務機制。
(六)信用建設處。承擔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套用等工作,負責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維護以及公共信用修復工作,推動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會機構開放,提供信用信息服務。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青島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崔衛東
青島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東翔
青島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艷
青島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羅永中
行政編制
市大數據局機關行政編制40名。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8名(含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7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會同中共青島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青島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