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教育工作辦)設在區委教育工委,接受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負責統籌謀劃、綜合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各項決定事項、部署要求等。區教育體育局(區委教育工委)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教育工作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教育工作辦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統籌協調教育體育系統黨的理論宣傳、新聞宣傳、統一戰線和民眾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團以及少先隊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擬訂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下同)、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五)負責推動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制定全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均衡配置資源。
(六)負責區級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組織實施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中等及以下學校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許可權內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工作。
(七)負責擬訂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招生考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考務工作。指導全區學校、幼稚園的學籍管理工作。
(八)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主管中等及以下學校、幼稚園的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和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參與師範類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
(九)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幼稚園的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德育、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參與創新體系建設,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統籌規劃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電化教育工作。
(十)督查、指導、協調教育體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和防範、處理突發應急事件,負責局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
(十一)負責學校和幼稚園的規劃、布局和調整。指導全區學校校舍、場地建設和修繕。擬訂全區教育技術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學校和幼稚園後勤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體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導,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青少年體育、競技體育的發展,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擬訂體育公共設施專項規劃和產業規劃。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體育彩票發行活動。
(十四)負責推動教育體育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推進教育體育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等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教育體育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五)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體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等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
職責分工
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機制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
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負責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校車使用許可相關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依法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並提出意見;依法做好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審驗和校車檢驗合格標誌核發工作;依法發放校車標牌;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未經許可從事集中接送學生上下學、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轉讓、挪用校車標牌以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等行為;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處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等擾亂校車運行秩序的違法行為,保障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協助教育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依法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並提出意見;發展城鄉統籌的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安全通行技術條件,在所管理養護的道路上,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校車停靠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2、關於中國小校食品安全管理
區教育體育局負責指導和督促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管理制度,將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作為學校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職責、推進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評價考核;指導、監督學校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提升營養健康水平,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指導學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依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將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定期對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和校園內以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檢查;每學期應當會同教育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學校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督促指導學校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理念,開展適應學校需求的營養健康專業人員培訓;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營養健康的知識教育,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組織醫療機構救治因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3、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應當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青島市即墨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檔案執行。
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決不允許推卸責任、決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發展規劃科牌子)。組織協調局(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黨務和政務公開、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信訪輿情、檔案管理、印鑑管理、信息化建設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理論學習工作。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擬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本系統幹部選拔、任免、調配工作。參與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師德建設、評先選優工作。
負責承辦在職教職工工資、補貼的調整、審核和發放等工作。負責教職工、師範類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參與師範類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負責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資格證的註冊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統一戰線工作。
(三)財務科。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編報區級教育體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體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指導公辦學校、幼稚園經費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規範公辦學校、幼稚園收費管理工作。管理許可權內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學生資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學校公用經費政府採購及定點協定採購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收支管理。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所屬學校會計集中核算。
(四)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工作。擬訂教育督導規劃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督導、檢查、評估區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道)教育工作、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含民辦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開展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對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負責教育體育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和建議提案辦理。負責學校和幼稚園的規劃、布局、調整工作。
(五)法規科。負責教育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政策調研和相關政策的擬訂工作。統籌協調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承辦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指導教育體育系統業務範圍清單化管理工作。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體育彩票發行活動。培育、引導、扶持教育體育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機關黨委。負責局(委)機關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區教育體育局(區委教育工委)機關行政編制22 名。設區委教育工委書記1名(由區委領導同志兼任),區教育體育局局長、區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1名,副局長2名,總督學2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區教育體育局(區委教育工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局長:齊克夏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體育中心主任、黨組副書記:吳科業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主任督學、黨組成員:蘭克庭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成員:侯進生(正處級幹部)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李志剛、王正龍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工會主席、黨組成員:劉存玉
青島市即墨區二職中專副校長、黨組成員:江崇升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教育保障服務中心主任、黨組成員:蘭心田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成員:朱秀珍(二級主任科員)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二級調研員:滕照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四級調研員:李華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副處級幹部:毛恩玲
青島市即墨區教育和體育局正科級幹部:孫彩雲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辦公室、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青島市即墨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