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創業者協會章程

《青島市創業者協會章程》是青島市創業者協會為了管理協會而制定的章程。

青島市創業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的名稱:青島市創業者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Entrepreneur Association of Qingdao
第二條 協會的性質:協會屬於地方性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服務對象主要為大學生及其他創業者(以下簡稱“創業者”)創辦的企業。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
(一)協會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引導、展示創業項目、匯集創業資源、提供創業服務並維護創業者的合法權益;
(二)協會立足青島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育、傳播和倡導創業文化,組織創業者培訓、交流、實現資源共享,使之成為創業者與政府及社會各界溝通的橋樑;
(三)培養和選樹一批創業典型,引導和帶動更多的人自主創業,為促進青島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做出貢獻。
第四條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業務指導和登記管理機關青島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青島市所轄各區(市)創業者協會是青島市創業者協會的單位會員,接受青島市創業者協會 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協會辦公室設在青島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青島市市北區泰山路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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