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租房

青島公租房政策 月收入超1864元須騰房,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1864元,公租房必須騰房,收入弄虛作假的話,3年內不予受理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申請,並由出租人收回住房,按市場租金追繳房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公租房
  • 分類:公租房
  • 詞性:名詞
  • 性質:社會福利
公租房申請條件,公租房政策,

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760元(以前是61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含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應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其中至少一人達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以前是1277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

公租房政策

青島公租房政策 月收入超1864元須騰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1864元,公租房必須騰房,收入弄虛作假的話,3年內不予受理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申請,並由出租人收回住房,按市場租金追繳房租……11月23日,記者採訪了解到,青島市廉租房實行梯度退出制度,而公租房則是更為嚴厲的直接退出制度。河馬石公租房已經出現了業主退出現象,有些選擇購買經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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