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和組織實施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種衛生標準、規章。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二)研究制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制定全縣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縣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四)研究制定全縣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五)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危害我縣人民健康的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六)研究指導全縣醫療機構改革,制定全縣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
(七)依法監督綏化市血站青岡儲血庫的采供血和臨床用血質量。
(八)研究擬定全縣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進行重點醫學科研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
(九)監督管理全縣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衛生、生活飲用水、職業勞動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化妝品、保健用品、消毒產品的衛生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十)研究擬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制定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的實施細則,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一)貫徹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加強中醫藥科技研究和人才培養,指導和管理各類中醫醫療保健機構、推進全縣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現中醫藥現代化。
(十二)依法監督和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愛國衛生工作;承擔全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十三)組織衛生技術力量,對縣內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蔓延。
(十四)組織指導全縣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雙邊、多邊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組織參加國際組織倡導的重大衛生援外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人秘股
(二)財務計畫審計股
(三)醫政股
(四)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股
(五)中醫股
(六)衛生法制與監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