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及時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武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青山區(化工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規定,制定《青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並根據工作需要和情況變化適時更新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青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一、政府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根據《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公開後可能危及安全穩定、內部事務、處在討論辦理過程中的信息不予公開外,青山區國資局公開以下信息:
1、局領導、工作機構設定及職能情況;
2、規範性檔案;
3、財政預算、決算、政府採購信息;
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
5、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形式 
區國資局信息公開主要通過青山區(化工區)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網上公開方式公開。
2.公開時限 
區國資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青山區國資局相關政府信息。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青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見附屬檔案),也可在區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2.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向青山區國資局現場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有委託申請的,應當提交相關委託手續);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信人欄應寫“青山區國資局”,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站申請:申請人通過政府入口網站提交線上申請時請根據頁面提示提供真實信息,並確保提供有效聯繫方式。
(4)區國資局暫不受理以電話、傳真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方式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的諮詢。
3.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除可以當場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4.申請答覆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及本指南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5.不予公開範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信息,公開前需書面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意見期間不計入答覆期限,如徵求意見期限內第三方未予回復或回復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所申請信息涉及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予公開。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由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製作的,本機關屬於牽頭製作機關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可以徵求相關行政機關的意見,被徵求意見機關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
6.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1)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2)依申請公開信息時,根據所掌握信息的實際客觀狀態公開信息,凡需要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進行其他處理的信息,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3)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信訪、投訴、舉報、諮詢、黨務等信息,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
(4)申請人提出的申請內容為要求行政機關提供政府公報、報刊、書籍等公開出版物的,根據有關規定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行政機關可以告知獲取的途徑。
(5)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工作機構、投訴方式及程式
青山區國資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區國資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區國資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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