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璧縣統計局

靈璧縣統計局是靈璧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靈璧縣統計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璧縣統計局
  • 地址:宿州 靈城南太平街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統計規範檔案;監督實施國家和省、市統計規劃、基本確定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和R&D資源清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鎮、開發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負責縣域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和各鎮經濟運行考核工作。
(十)協助管理鎮、開發區首席統計員、輔助統計員;負責全縣統計人員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十一)制定、實施全縣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健全和完善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及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各鎮、開發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信息、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編制管理;指導鄉(鎮)統計工作。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擬定統計方法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制定和審核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審批縣政府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
工業交通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股
負責全縣工業、原材料、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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