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璧縣城市管理局

靈璧縣城市管理局

靈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於2006年4月,原名靈璧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根據中共宿州市委辦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靈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秘〔2015〕9號),中共靈璧縣委、靈璧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靈秘〔2015〕18號)精神,設定靈璧縣城市管理局(靈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璧縣城市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06年4月
  • 性質:政府部門
  • 主要榮譽:2020年靈璧縣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
  • 行政編制:12名
  • 原名:靈璧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城市建設管理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燃氣等建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以及相關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中長期規劃、年度建設維護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市公廁、垃圾中轉站等環衛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主幹道的清掃保潔和生活、工程渣土、建築廢棄物的排放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負責城市道路、橋樑、路燈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依法承辦市政基礎設施占用、挖掘審批和排水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四)負責城市廣場、水域(河道)、園林綠地的建設管理及城市規劃區綠化工作,依法承辦園林綠地占用和樹木砍伐、移植審批工作。
(五)負責城市燃氣行業的管理工作,依法承辦經營資質審批工作。
(六)負責戶外廣告和城市亮化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有償使用和相關有償服務的管理工作。
(八)擬定相關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規範性檔案;負責相關科技項目的引進和創新工作。
(九)貫徹執行省政府對靈璧縣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處罰細則,並組織實施。
(十)領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
1、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設施;
2、城市規劃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擅自搭建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城市交通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3、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市政工程設施管理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5、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對環境污染危害較小,通過直觀判斷即可認定的,或者實施一次處罰即可糾正的,或依法可以使用簡易程式實施處罰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7、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侵占道路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城市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危害、損害城市市政設施、公共運輸設施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9、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十一)負責辦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投訴、應訴和行政複議;查處執法人員違紀行為,對處罰不當的和應受理而未受理的行為作出改正和直接查處。
(十二)管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統籌安排由財政部門劃撥到本部門的經費,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年報匯總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察、督辦;負責機關文秘綜合、信息調研、接待、文書檔案、機要保密、會議籌備、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局財務預決算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經費、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等工作的辦理;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職工教育、人事統計、人事檔案及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城管股
主要職責: 負責起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新建工程的設計、預決算、檢查、驗收;負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維修、改造;負責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臨時占用、挖掘、遷移及樹木砍伐移植審批工作;貫徹落實燃氣、市容環境衛生等管理政策,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相關公用事業的行政審批;負責全局安全生產工作;協調城區市容環境整治活動,指導、檢查環境衛生工作的開展和“門前三包”管理工作的落實;負責城區美化、亮化工作;負責戶外廣告、堆放物料、臨時搭建、占道攤點、臨時市場、臨時停車場審批與管理;負責環衛服務資質審批和建築渣土處置、生活垃圾處置審批管理工作。
(三)執法督察股
主要職責: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督察、指導和綜合協調,落實執法責任制,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紀律和依法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對舉報投訴問題的查處,受理相對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的現場投訴和調查處理。
(四)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主要職責: 宣傳貫徹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和依法行政措施;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備案、聽證工作,依法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負責開展執法評議工作;指導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執法人員培訓、資格認證及證件發放管理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處罰案件建議,製作行政處罰文書、落實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

人員編制

靈璧縣城市管理局(靈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設定按有關檔案執行。

現任領導

局長:閆光

所獲榮譽

2020年7月20日,被靈璧縣人民政府評為“2020年靈璧縣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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