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
辦事處機構職能
1、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黨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市、區關於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負責街轄區內的地區性、民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
2、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統籌推進城市、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提高黨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負責轄區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
3、統籌落實關於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參與轄區建設規劃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做好統計調查及稅收保障等工作,推動轄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4、組織實拒講潤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貫徹落實教育、體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服務等領域相關政策法規。
5、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轄區內城市管您嫌舉埋理、人口管理、文明創建等地區性、綜合性社會管理工作承擔街道環境保護、物業監管相關工作職責。
6、對轄區內各類專業執法工作進行統籌協調,並組織開展民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7、動員轄區內各類單斷詢位、社會組織和社區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村治理,引導、整合轄區內各種社會力量為區域發展服務。
8、指導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建設,健全自治平台,組織社區居民和單位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
9、負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和拔辣監督管理、應急管理等工作,開展平安建設,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采擔盛矛盾糾紛,維護習承棵煮轄區社會穩定、進行普法宣傳等。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