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市水利局

靈寶市水利局

靈寶市水利局,是靈寶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寶市水利局
  • 隸屬:靈寶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利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落實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編制、審查、申報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擬定全市和跨鄉鎮的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全市水文工作。
(四)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向上級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指導和編制、審批、申報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檔案等工作。
(五)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開展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負責所管轄範圍內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和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負責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全市河道內采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小型水庫的規劃、建設、除險加固、歲修養護和安全評定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定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綜合防治與水保項目建設。
(九)負責農村水利水電工作。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水電、水庫移民的規劃;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一)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查處工作。負責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併處理跨鄉鎮水事糾紛。負責全市所有涉及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市場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組織水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自然災害防救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2.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生態環境保護部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全市河道內采砂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負責河道外采砂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負責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擊河道采砂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密及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信訪工作;主管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全市水利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內部保護。
(二)人事財務科。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幹部培訓教育等工作;指導本行業勞動保護、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組織水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控;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統計等工作。
(三)農村水利水電工程科。負責制定全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跨鄉鎮的水量分配方案和中長期供求計畫;主管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負責水井鑿井管理;組織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節水工作;負責全市萬畝灌區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市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中小型和直屬水電工程基建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立項申報;主管全市重點水電工程建設,組織實施農村水電電氣化縣(市)建設工作;負責編制全市水利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
(四)移民管理科。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水電、水庫移民的規劃;組織實施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五)河道和水庫管理科(河長制辦公室)。負責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審查在河道管理範圍內興建各類建築物及設施的方案;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審批和計畫的編制,監督管理全市河道內采砂工作;負責全市小型水庫的規劃、建設、除險加固、歲修養護和安全評估工作;組織小型水庫管理機構的建設及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的劃界確權工作;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承擔市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水政水保科。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承擔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指導水利行政許可、依法行政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用水總量控制等制度,負責水資源有償使用、水權制度建設工作,協助徵收水資源稅;承擔水事糾紛協調工作;組織指導普法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所有涉及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及安全生產工作;主管水資源規劃建設、管理及水環境保護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和制度,組織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承擔節約用水考核工作;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協調水土流失綜合防治,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水土保持監測網路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水土保持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對有關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負責市(縣)級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管理工作。
(七)行政審批服務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有關政策,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牽頭協調並負責統一辦理本部門全部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信息數據管理、共享工作。指導本系統政務服務及政務服務信息數據管理、共享工作。
(八)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九)靈寶市白虎潭水庫管理所。負責白虎潭水庫樞紐工程及配套提灌站工程的安全運行、維護保養等工作;負責水庫防汛工作和灌區水利設施維護;負責水庫和灌區科研項目、歲修工程等。
(十)靈寶市防汛抗旱中心。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靈寶市農水技術指導站。負責水利工程規劃、勘測、設計、建設與管護;負責水利技術培訓與示範推廣;負責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資產管護,政策宣傳,水資源論證以及工程維護等工作。
(十二)靈寶市水政監察大隊。負責水行政執法工作;受理檢查、控告、制止水事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節約用水工作,承擔節約用水考核工作。
(十三)靈寶市水土保持中心。編制全市水土資源流失預防及治理規劃和水土保持方案;負責水土資源的評價、論證、監測、保護等工作。
(十四)靈寶市河道管護所。負責全市河道勘測、規劃、防汛清障、治理等工作。
(十五)靈寶市小型水庫管理中心。組織小型水庫的規劃建設、除險加固、歲修養護和安全評估工作;制定、發布小型水庫的調度運用計畫,組織指導小型水庫的防汛、抗災工作,落實防汛責任制;負責小型水庫的考核、人員培訓等工作;建立、健全統計報表制度和全市小型水庫的技術檔案。
(十六)靈寶市躍進渠太平渠灌區管理所。負責擬訂灌區灌溉年度規劃與技術標準;負責水利工程安全評估、運行監測、維修等工作;負責水利技術培訓等。
(十七)靈寶市水電發展中心。負責全市水利水電發展服務保障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工作。
(十八)靈寶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保障中心。負責全市所有涉及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保障工作。

現任領導

趙少偉 局長
張會川 黨組副書記
張首傑 主任科員
何少華 主任科員
馬權澤 主任科員
李衛高 主任科員
崔涵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徐毅敏 副局長
李建革 副科級幹部
牛銳鋒 副主任科員
劉保民 副主任科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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