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台縣委組織部

靈台縣委組織部,是縣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台縣委組織部
  • 辦公地點:靈台縣城東大街38號
  • 地區:靈台縣
  • 性質: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機構設定,職能範圍,

機構設定

中共靈台縣委組織部下設組織部、幹部組、遠程辦、電教站、辦公室。

職能範圍

中共靈台縣委組織部是縣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縣組織工作、幹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規劃,提出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黨的組織建設的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
2.負責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探索各類新的社會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督促檢查各級黨組織堅持健全黨的組織制度;調查分析全縣黨員隊伍狀況,協調、規劃、指導全縣黨員教育和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管理和組織發展工作;組織指導黨代表開展活動。
3.負責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對縣直科級、副科級領導班子和鄉鎮領導班子的調整、配備、選拔任用提出意見;協助市有關部門管理駐靈科級、副科級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巨觀指導全縣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管理縣管後備幹部。
4.負責指導全縣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制定幹部教育及培訓的政策和規劃,協調組織縣管幹部培訓、以科級為主的中青年幹部培訓、基層黨組織書記的培訓;巨觀指導全縣幹部教育體制改革、幹部培訓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編寫工作。
5.負責全縣幹部監督工作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制度建設和督促檢查;對科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督辦和直接辦理有關重要問題的案件;審理縣管幹部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6.負責指導、檢查、綜合、協調全縣人才工作,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政策,巨觀管理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參與智力引進工作。
7.負責研究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協調指導和組織管理縣內及與縣外的幹部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辦理縣管幹部工資手續,承辦縣管幹部的調動、任免、待遇、退(離)休審批等事宜;負責全縣退(離)休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政策指導;指導協調《公務員法》的實施和配套法規政策建設,主管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及群團組織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承辦有關事宜。
8.負責縣委管理的重點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考察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加強全縣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隊伍建設的巨觀指導意見和建議;研究探索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的選人用人機制。
9.完成縣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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