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縣城市管理局

霞浦縣城市管理局

霞浦縣城市管理局是霞浦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霞浦縣城市管理局
  • 所在地:霞浦縣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第一條 霞浦縣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縣城市管理局”)是霞浦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二條 縣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對全縣城市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加強城市管理的制度、規定、方案、辦法和意見。擬定中心城區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路面維護管理、園林綠化、城市道路照明、市容環衛、戶外廣告、城市夜景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容環衛管理、環衛公用設施建設、城市景觀亮化美化管理等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宣傳教育、培訓、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查處全縣城市管理相關的違法違規案件;負責擬定城市管理工作規範;負責擬定和執行城市管理技術管理規範,並負責城市管理系統信用體系評價。
  (三)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行政許可和監管考核;負責全縣餐廚垃圾、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清運、處置企業資質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對環境衛生實施行業監管。
  (四)負責中心城區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路面、道路照明、城市夜景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等審查審批;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和規劃方案論證;參與中心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路面及道路照明、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夜景等設施的竣工驗收移交工作。
  (五)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發展和行業管理;負責園林綠化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線劃定、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綠線管理;負責城區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道路附屬綠地及園林設施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查城鎮規劃區內公園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地、道路附屬綠地及各類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和園林綠化竣工驗收;負責全縣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信用評價管理。
  (六)負責編制戶外廣告專項規劃、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技術規範,負責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許可,負責指導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依附於道路、橋樑、桿線、路燈等設定的各種懸掛物的審批、監督和管理。
  (七)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複議、應訴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裝備器材的列編、更新和補充工作。
  (八)負責建成區內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的準入運營、停放等監管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城市 “數字城管”的運營管理工作。
  (十)負責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省、市、縣關於城市執法體制改革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具體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城市綠化管理方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工商管理、水務管理、環境保護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部分處罰權。
  (十二)承辦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住建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路面及道路照明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夜景等城市管理職能由縣城市管理局承擔。新建的中心城區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及道路照明設施、園林綠化、環衛基礎設施(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築垃圾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由住建部門負責建設,竣工驗收後移交城市管理部門。縣城市管理局參與城市管理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規劃選址、圖紙審核、竣工驗收等工作。已移交並投入使用的市政、園林、環衛基礎設施的維護改造項目由縣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
  2.有關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職責分工。縣林業局主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主管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海洋與漁業局承擔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職責。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園林內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其他野生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
  3.部分職能實行監管與處罰分離。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權被集中行使後,管理責任主體不變、監管職責不變,實行行政審批、監管與處罰職能相對分開。相關職能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需要立案查處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將案件線索及基本定案材料移交城市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和相應的行政強制。在案件查處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仍須認真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
  4.有關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內機車、殘疾人代步車、人力三輪車非法營運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劃由縣交通運輸局承擔;有關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市不按規定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或者其他固體廢棄物等的行政處罰權由寧德市霞浦生態環境局承擔。

現任領導

盧建生(黨組書記、局長):全面主持工作,負責縣治違辦、渣土辦、城管辦等日常工作。
卓立園(黨組副書記、二級主任科員):分管辦公室、市容環境管理股、“331”指揮中心、黨建辦、掃黑辦、主責辦、信訪室、督查室工作。負責抓好宣傳工作、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績效考評、精神文明、綜治平安、信訪維穩、12345平台,輿情處置、網路安全、國家安全、機要保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務信息、疫情防控、掃黑除惡、掃黃打非、人大、政協提案辦理、人居環境、垃圾分類、農村生活垃圾工作。
謝 進(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分管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縣環境衛生中心、數字城管中心、安全生產辦公室、城管辦工作。負責抓好城市綜合執法、城市精細化管理、防汛防台、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等工作。
王子煒(三級主任科員):分管政策法規股、渣土辦、治違辦、行政審批股。負責抓好案件辦理、行政複議和應訴、法治宣傳教育、自建房“兩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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