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霑益縣交通運輸局
- 類型:機構
- 地區:霑益縣
- 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相關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霑益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的管理職責。
(三)整合劃入原霑益縣交通局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轎協乘駝種運輸方式互相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六)繼續探索和完善職能有機統一的交通運輸大部門體制建設,進一步最佳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行政運行機制。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執行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
(四)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及實施細則、辦法。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戒燥煉管理工作。負境才體責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市場和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
(五)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航道管理養護、船舶煮迎鞏與港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本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港口、碼頭、水運的行業管理。
(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七)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行情況,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指導仔格罪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成果推廣和開發、教育培訓、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承辦霑益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霑益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
負責局黨總支日常工作;負責文秘、宣傳、檔案、信訪、機要、政務信息、督辦、接待、電子政務、精神文明等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會議、編寫史志,起草重要報告及綜合性檔案;負責機歸諒束擔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等工作;組織辦理建議、提案;負責機關後勤管理服務和對外綜合協調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承擔預決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工作;協調配合財政、稅務、審計全樂、信貸等工作;負責交通系統的經濟活動及經濟效益的審計監督工作。
(二)霑益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規劃建設科
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審查,承擔管理許可權內農村公路建設的設計審批、招投標管理、施工許可和(交)竣工驗收工作;負責交通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下達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水路基本建設行業資質審查和管理工作;協調市管公路和地方公路養護工作;協調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造價管理站工作;承擔有關行業統計工作。
(三)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及安全監督科
負責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負責相關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化管理和督察以及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資格認證、執法證申辦和年審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縣政府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執行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技術改造、技術培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培訓工作;開展交通科技開發、成果推廣、對外技術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擬訂有關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四)霑益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科
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執行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計畫;參與制定運價政策;承擔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運輸站場等管理工作;承擔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汽車租賃、停車場、洗車場等的指導工作;承擔許可權範圍內汽車出入境運輸、河流運輸有關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路政管理工作。
(五)霑益縣交通運輸局交通戰備科(霑益縣交通戰備辦公室)
組織實施交通戰備有關工作;規劃縣內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國防交通建設計畫與指導實施;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工作;組織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霑益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海事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對通航水域船舶航行秩序和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辦理鄉鎮船舶檢驗、登記、船員考試(考核)與發證工作;負責對鄉鎮水運交通安全進行監督,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水運交通安全進行管理,對“船、人、證”是否相符和齊全進行有效的重點監控,制止非運輸船擅自攬客(貨)航行和鄉鎮運輸船舶超載超額運輸,打擊“三無”船舶擾亂秩序的行為;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檢查活動,查處違章船舶,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對查處的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船主進行整改,消除隱患;對鄉鎮船舶管理進行業務指揮,幫助提高業務能力;負責鄉鎮船舶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
人員編制
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書記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海事處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縣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長1名(高配副科級)。股所級領導職數6名。
相關事項
(一)霑益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霑益縣發展和改革局、霑益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霑益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霑益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配合協調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並負責公路、水路行業管理,編制專項規劃,組織項目建設實施及運營安全管理。
(二)霑益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霑益縣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負責,霑益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霑益縣水務局牽頭,會同霑益縣國土資源局、霑益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同意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開展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三)原霑益縣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統一由霑益縣交通運輸局管理,其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二)霑益縣交通運輸局綜合規劃建設科
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審查,承擔管理許可權內農村公路建設的設計審批、招投標管理、施工許可和(交)竣工驗收工作;負責交通建設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下達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水路基本建設行業資質審查和管理工作;協調市管公路和地方公路養護工作;協調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造價管理站工作;承擔有關行業統計工作。
(三)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及安全監督科
負責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負責相關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化管理和督察以及交通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資格認證、執法證申辦和年審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縣政府治理公路“三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執行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技術改造、技術培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培訓工作;開展交通科技開發、成果推廣、對外技術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擬訂有關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四)霑益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科
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執行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計畫;參與制定運價政策;承擔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運輸站場等管理工作;承擔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汽車租賃、停車場、洗車場等的指導工作;承擔許可權範圍內汽車出入境運輸、河流運輸有關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路政管理工作。
(五)霑益縣交通運輸局交通戰備科(霑益縣交通戰備辦公室)
組織實施交通戰備有關工作;規劃縣內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國防交通建設計畫與指導實施;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工作;組織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霑益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海事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對通航水域船舶航行秩序和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辦理鄉鎮船舶檢驗、登記、船員考試(考核)與發證工作;負責對鄉鎮水運交通安全進行監督,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水運交通安全進行管理,對“船、人、證”是否相符和齊全進行有效的重點監控,制止非運輸船擅自攬客(貨)航行和鄉鎮運輸船舶超載超額運輸,打擊“三無”船舶擾亂秩序的行為;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檢查活動,查處違章船舶,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對查處的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船主進行整改,消除隱患;對鄉鎮船舶管理進行業務指揮,幫助提高業務能力;負責鄉鎮船舶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
人員編制
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正科級),書記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交通戰備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海事處主任1名(高配副科級)。縣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長1名(高配副科級)。股所級領導職數6名。
相關事項
(一)霑益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霑益縣發展和改革局、霑益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霑益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霑益縣工業經貿和科技信息化局配合協調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霑益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並負責公路、水路行業管理,編制專項規劃,組織項目建設實施及運營安全管理。
(二)霑益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霑益縣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負責,霑益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霑益縣水務局牽頭,會同霑益縣國土資源局、霑益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同意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開展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三)原霑益縣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統一由霑益縣交通運輸局管理,其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