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縣姚李法律服務中心所成立於2010年6月,由霍邱縣司法局組建。中心所的成立將全面地承擔轄區內(包括姚李鎮、洪集鎮、曹廟鎮、眾興集鎮)的法律服務職責,原各鄉鎮法律服務所不再辦理本地的法律服務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邱縣姚李法律服務中心
- 周玉忠:主任
- 吳孝華:副主任
- 王利俊:法律工作者
介紹,人員組成,業務範圍,
介紹
為整合法律服務資源、淨化法律服務市場、最佳化法律服務質量,中心所從優、從強地配備了法律服務人員,現有工作人員均取得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或律師資格證書,並具有多年的法律實務工作經驗,能夠勝任各類糾紛案件的處理。在以往的工作實踐中,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高質量、高效率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並深得當事人的信任和好評。中心所將繼續秉承以人為本的精神,以為民服務為宗旨,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勤勉盡責,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人員組成
吳超:法律工作者
業務範圍
姚李法律服務中心所在姚李鎮、洪集鎮、曹廟鎮、眾興集鎮轄區內,承擔以下法律業務:
1、應聘擔任政府、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法律顧問;
2、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訴訟、行政訴訟,(主辦離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房地產糾紛、契約糾紛等);
3、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4、主持調解經濟糾紛、勞動爭議、生產經營糾紛及民間糾紛
5、免費解答法律諮詢;
6、代寫法律事務文書;
7、接受當事人申請,幫助生活困難戶、孤寡老人、殘疾人等提供法律援助;
8、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其他有關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