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霍林郭勒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霍林郭勒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林郭勒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霍林郭勒市
  • 所屬部門: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及我市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全市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信息發布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參與管理醫藥儲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等所需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協調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流通管理,承擔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負責市屬煤炭生產、經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
(三)負責提出本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及我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和重點企業的建設與發展並負責監控和目標考核。
(四)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意見;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承擔電力行業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工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執法工作。
(五)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承擔電力行業的行政管理職能;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及我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和國產化。
(六)負責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及我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負責工業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和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管理;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推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
(七)組織實施工業經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研究制定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履行煤炭生產、經營許可和行政執法,統籌全市煤礦火區綜合治理和瓦斯綜合利用,承擔煤炭行業巨觀指導工作。
(九)負責全市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指導全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十)組織工業經濟技術交流合作、企業重組、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和推進非資源型產業的發展。
(十一)研究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工業經濟和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通遼市產業政策和標準,引導與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十三)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四)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指導軟體業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的職能。
(十五)承擔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霍林郭勒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內設5個機構:
(一)辦公室
1、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會議組織、接待、文電運轉、信息、督查、檔案、機要、信訪、保密、印章管理、保衛、財務、資產管理、車輛管理、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管理等工作。
2、負責機關及二級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年度考核、幹部培訓等工作。
3、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及經濟類的職稱申報工作;負責機關和二級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
1、負責裝備製造、石油、天然氣、化工、冶金、建材工業、輕工、紡織、食品、醫藥、農畜產品加工、家電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相關行業準入和產業政策認定申報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論證、審核;組織實施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全市藥品儲備及調度、甘草麻黃草專營管理工作;負責少數民族用品生產管理工作。
2、負責全市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依法查處違反電力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開展電力行業培訓及電工證發放工作。
3、負責重要生產資料的緊急調度,負責全市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協調解決大宗物流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室內裝飾裝修行業及室內裝飾裝修市場的管理,監督管理室內裝飾工程質量檢驗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推進散裝水泥、新型牆體材料工作。
5、協調指導各園區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園區外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民爆器材的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涉及民爆器材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6、組織協調企業減負工作。
(三)經濟運行股
1、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運行態勢,組織解決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2、研究制定年度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按月發布工業經濟運行情況。
3、負責重點企業的運行協調及監測分析工作。
4、負責全市規模企業申報工作,指導規模企業發展。
5、組織擬訂工業經濟投資發展規劃;提出工業經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自治區、通遼市及我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
6、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承擔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項目的變更等事宜,承擔內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和國產設備投資減免企業所得稅申報工作。
7、依法組織指導全市工業重點項目建設工作,協調解決工業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執法工作。
(四)中小企業股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落實有關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
2、制定全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產業結構、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
3、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運行態勢,擬定並落實中小企業發展預期調控目標和措施。
4、擬訂和實施技術改造工作中的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組織落實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的法規,擬訂我市落實措施,組織技術改造項目審核上報工作。
(五)信息股
1、綜合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意見和建議;組織研究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
2、承擔工業品牌培育工作和承接沿海地區產業轉移的組織工作,負責產業延伸、產業升級、產業多元化戰略規劃及政策研究工作;研究工業經濟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產業政策和標準,引導與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3、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新聞與經濟信息;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4、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的人才培養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5、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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