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文化局

根據《中共臨汾市委、臨汾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霍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臨發〔2014〕18號),設立霍州市文化局(著作權局),正科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州市文化局
  • 外文名:Huozhou Municipal Bureau of culture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臨汾市委、臨汾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霍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臨發〔2014〕18號),設立霍州市文化局(著作權局),正科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臨汾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的職責劃入市文化局(著作權局),不再保留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職責。
2、加強指導基層文化建設的職責。
3、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職責。
4、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5、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宣傳管理和組織重要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的職責。
6、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7、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文化藝術方面
1、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根據全國文化藝術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3、指導、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4、貫徹落實文化產業政策,制定和實施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推進對外文化產業合作與發展。
5、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
6、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文化藝術類博物館、美術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7、管理全市藝術教育、藝術科技研究工作,指導藝術教育體制改革,擬定全市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推動藝術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套用。
8、貫徹落實國家、省、臨汾市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傳承普及工作。
9、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查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
10、擬定全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二)體育方面
11、組織實施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
12、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體育發展戰略,協調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全市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13、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14、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項目布局;指導和協調體育訓練和競賽,研究和指導優秀運動隊伍的建設、青少年體育以及後備人才培養工作。
15、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場館(地)和設施的建設及布局;研究擬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歸口管理並發展體育市場,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16、組織和指導體育保健劍和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制定體育教育規劃,發展體育教育;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17、指導並歸口管理體育外事工作,組織參加舉辦臨汾市級以上體育競賽。
18、指導各單項體育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負責全市性社團的資格審查;負責編纂體育文史工作。
19、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廣播電視方面
20、全面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廣播電視宣傳、創作的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21、依法監督實施廣播電視有關法規,對危害廣播電視設施的作為依法進行處理。
22、制定全市廣播電視網路覆蓋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台(站)播映的電視劇的審查工作。
23、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播出機構和廣播影視節目、電視劇製作機構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24、管理全市廣播影視科技工作,宣傳、貫徹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廣播影視科學研究工作。
25、對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路進行規劃並管理;貫徹國家廣播電視專用網政策、規章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網路建設和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編制申報廣播電視專用頻段的規劃、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參與制定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26、領導市級廣播電影電視播出機構,對其重大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四)新聞出版方面
27、組織實施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28、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29、監督和管理全市出版物印刷、發行單位;審讀出版物並進行評估,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複製、發行)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
30、管理全市新聞單位記者的審核監管;負責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31、監管全市電子出版物製作單位和電子出版物市場。
32、組織、指導教科書、黨和國家重要文獻及其他重點出版物的出版、印刷、發行工作。
33、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各科室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有關工作;督查督辦本局決定的重要事項;負責文秘、會務、檔案、機要、保密、保衛和消防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計畫生育和綜合治理工作;承辦來信、來訪、接待等事宜;負責管理人事檔案;研究和推進有關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工作。
(二)文化股
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協調全市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局所屬藝術單位業務建設;協調全市性重大文藝活動的安全工作;擬定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團體和演出經營機構以及營業性演出活動、歌舞娛樂、電子遊戲、網咖和音像製品、美術品(含工藝美術)、非文物類藝術收藏品等進行市場準入審批、管理和監督;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初審、管理、監督;負責文化市場經營許可證照受理;指導行業協會工作;負責文化市場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文化市場安全工作。擬定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市級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全市文化科技、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及重大成果推廣;對工藝美術進行行業管理;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定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管理全市農家書屋、鄉鎮綜合文化(站),推進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開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基層民眾文化活動。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定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工作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傳承人的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協調全市性大型社會文化活動的舉辦。
(三)體育股
研究擬定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開展國家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全市全民健身體育設施建設和組織建設;指導全市各部門和行業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動社會體育的發展;承擔有關民眾性體育活動競賽的審報、審批工作;承擔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審核、審報工作。
研究擬定全市體育訓練工作的方針政策及體育競賽管理制度;研究擬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運動項目設定、布局;負責全市教練員崗位培訓工作;負責上級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參加臨汾市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承擔有關體育競賽的審批、審報工作;負責賽風賽紀工作;負責辦理裁判員、運動員的註冊和審報、審批工作。負責全市青少年體育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培養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工作。
(四)廣電新聞出版股
擬定全市廣播電視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的宣傳和播出工作;具體指導、協調、檢查市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重大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監管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評獎活動;指導、監管全市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播出。擬定全市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和製作機構發展規劃;承辦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含企事業有線廣播電視站)及頻道頻率初審申報工作。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初審,申報工作;監管全市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負責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管理;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指導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負責擬定全市電影事業產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作;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系統的技術維護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視播出安全工作。
制定全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對報紙、期刊的出版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印刷(複印打字)業的監管;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監管;負責本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工作;負責本省各類媒體駐霍州記者站的審核及監管;指導全市新聞出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出版物發行業、印刷業人員技能培訓;負責市“掃黃打非”領導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打黃打非”領導組成員單位開展“掃黃打非”工作。負責指導市印刷、圖書發行等協會工作。貫徹著作權管理、保護和使用的政策;負責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監管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承擔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市著作權行政執法和社會監管;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承辦著作權涉外條約有關事宜;協調新聞出版和印刷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人員編制

市文化局(著作權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另行核定工勤人員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