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強度定價法是依據需求總量的大小和急緩來確定價格。此方法首先要測定需求強度,一般來說,需求旺盛定價較高,需求疲軟定價較低。在需求定價實踐中,有強度差別定價和需求倒推定價兩種方法。強度差別定價又稱“區別需求定價法”,是指因需求特性的不同,在同一時間、對同一商品制定兩種或多種以上的價格。需求特性不同主要表現在:購買力、需求量、需求強度、需求時間、需求層次、需求地點、需求偏好、商品用途、產品生命周期所處的階段、需求彈性、用戶類型等方面,此外還要受到國家政策導向的影響。例如,季節性商品,在旺季定較高的價格。需求倒推定價又稱“反向定價法”或“零售價格定價法”,是企業測定目標市場的可銷零售價,然後扣除零售商批零差,推得批發價,再扣除批發商購銷差率有關費用,推得企業的出廠價。需求強度定價準確與否,關鍵在於可銷零售價的確定。
例如,某產品在市場上的零售價為15.60元,批零差率和購銷差率分別為20%和30%,則批發價格為13元[15.60/(1+20%)],企業出廠價格為10元[13/(1+30%)]。即企業以10元價格出廠,經過批發、零售兩個環節後,零售價格為15.60元,若出廠價格超過10元,零售價就會超過15.60元,產品就可能在市場上滯銷。
需求強度定價法在運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①要考慮同種產品的供求狀況;②要考慮需求價格彈性;③要注意價格的穩定,避免由於需求的波動頻繁變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