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解說詞的結構特點 準確地說,電視解說詞寫作並不是一種寫作,而應當是一種處理和安排。
為什麼說是一種安排,它和電視這種特殊的語言結構是有關係的。
電視語言就是利用光電或數位技術等高科技手段,以聲音影像形式,作用於觀眾視覺和聽覺的,多層次多因素的藝術信息。
所謂多因素,是指電視語言是由多種藝術因素和多種技術表現手段共同構成的複雜結構。
電視語言的構成因素很多,它包括畫面、美術、音樂、解說、字幕、同期聲,以及及各種特技、錄音等技術手段構成。而這些手段往往是在電視節目中共時態的發揮作用。這些不同的手段分別承擔著不同的表述任務,共同構成電視語言的表述系統。所以說,我們在使用電視解說詞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到電視語言的立體結構這樣一個特點,考慮到它和其他電視手段的配合關係和協調關係。所以說電視語言的立體結構決定了解說詞寫作只能是一種處理和安排。
電視解說詞的非獨立性 電視解說的非獨立性主要是指:
電視解說不去獨立地完成對事件的全面報導,也不去獨立地塑造電視藝術形象,它必須和電視的其他手段(尤其是畫面)一道配合起來,才能最終完成對事件的全面報導,對人物形象的整體塑造。在一般情況下,解說詞不能脫離畫面單獨存在,也不能獨立成章。
電視解說詞的接收對象不是讀者,也不是聽眾,而是觀眾。觀眾的視覺注意力主要是集中在畫面上,所以解說詞寫作一定要圍繞畫面進行。必須為“看”而寫。
體現電視解說為“看”而寫的特點,在文字處理上起碼包涵這樣兩層意思:
第一、 電視解說的文字中應該包含有一定量的潛台詞,即沒有直接說出,但可以感覺到這樣的意思,隨時把觀眾的注意力向畫面上引導。這樣的潛台詞就是“請看畫面”。
第二、 電視解說詞應來自畫面,從畫面中尋找一個切入點,然後展開解說,又回到畫面中去。它必須在畫面中找到一個細節,找到一個信息點展開解說。
第三、 在電視解說詞的表述過程中應該有大量的、足夠的指代性語言。如“這個,那個;這些,那些;這裡,那裡;如此,這般;以及“他、他們”之類的指示代詞特別多。
由於電視解說在電視作品中的地位,決定了它自身形態的不完整性和非獨立性。打一個形象的比喻,解說從手法上說,只是一種“鑲嵌”的藝術,而不是自我堆砌;它不承擔所有“畫龍”的任務,只承擔其中“點睛”的任務。
往那裡鑲嵌,向何處點睛,是否鑲嵌得天衣無縫,能否點睛在關鍵之處。需要認真設計和安排。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一處妙筆,則點石成金。
由於電視解說非獨立性的特點,創作時必須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儘量用畫面敘事,用畫面講故事。
對於電視節目需要表現的內容信息,能夠用畫面表現的,儘量用畫面表現。要善於使用畫面講故事,提高畫面自身的敘事能力。電視畫面本身有極強的表現力,也有很出色的敘事能力。電視語言有很多優勢,但也有一些局限。
現在的問題在於,我們的不少編導,不善於用畫面表述,而習慣於用解說。遇到需要傳達的內容信息,需要講述的故事情節,首先想到的是傳統的文字敘事。實在不行,就大量地使用人物採訪進行敘述。而不會用畫面講故事,不擅長使用畫面的敘事。
什麼時候需要用解說呢?只有在電視畫面表現不了的或表現不好的時候,再考慮使用解說。
一是對那些曾經出現和已經發生的歷史事件,未能及時拍攝到或保留下來相關圖像,試圖用畫面再現過去,再現歷史,電視畫面無能為力。
二是對畫面形象無法必須的尚未發生的事情;或對將來可能出現的事物進行預測和展望。
三是畫面難以直接揭示、剖析的人物複雜的內心世界。
四是畫面難以表達那些不具備形象性的問題。
五是畫面無法全部回答新聞記錄的基本要素。
(2)電視解說不是畫面的簡單說明和解釋。千萬注意,不要見山說山,見水說水,只是“看圖說話”式地撰寫解說,簡單重複說明畫面已經充分交代,觀眾一目了然的畫面形象。沒必要作重複的解釋和說明。
解說應當向觀眾介紹畫面之外更多的信息,尤其是那些無形的信息,和畫面有一定聯繫,但觀眾直接看不出來的信息。電視解說不去簡單解釋說明畫面,更側重對畫面的理解和感受。
(3)在一般情況下,解說的最後完成,應當在畫面編成之後。
就是說,從操作的程式上,應當先編好畫面,然後根據畫面完成的具體情況,再考慮解說詞的處理和安排。這裡我們講的是一般情況,特殊類型個別情況將在另章討論。
解說是“鑲嵌”,是“點睛”,沒有畫面,往那裡鑲嵌?沒有龍體,向何處點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不少人在製作節目的程式上,習慣於事先寫好解說詞,然後根據解說詞文字稿的內容再來編畫面。有些人乾脆把磁帶錄好彩條鋪好黑場,把解說詞錄在磁帶上,然後根據解說詞插入相關的畫面鏡頭。這種作法比較簡單,解說和畫面的位置也容易對齊,目前採用這種先解說、後畫面的作法,為數還不少。
但是這種作法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就是“聲畫兩張皮”。解說事先形成了一個獨立完整的表述系統,然後配上相關的畫面圖解文字,解說與畫面各行其是,都缺少針對性,失去了電視傳播的優勢和特點。
有人提出,事先沒有解說詞的基礎,我們根據什麼去編輯畫面呢?可以不可以有一個文字腳本或策劃方案呢?可以。
但這個文字腳本或策劃方案,僅僅是一個最初的設計和勾勒的雛形,它為我們的拍攝、採訪、編輯提供了基本的素材和邏輯思路,但不能作為最後的解說詞使用。
因為文字腳本或策劃方案,面臨著一個電視化的過程。
在這個電視化的過程中,文字腳本的許多內容要被轉化為電視的各種表現手段,要被不同的電視手段分化,瓦解。就是說要被“五馬分屍”。它的主要內容應該轉化為畫面表現,還有一部分內容分別被轉化為音樂、字幕、同期聲採訪等手段,只有一部分內容被改造為解說詞。文字稿的電視化過程,就是一個被支解和取代的過程,所以文字腳本是不能直接作為解說詞使用的。
電視節目文字腳本的寫作,也和一般的文學創作不同。它必須符合電視的特點和規律,起碼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注意前期拍攝的可能性與可行性,充分考慮它的可操作性。
文字腳本必須適合操作,能夠操作。甚至連時間周期,路線場點,經費人力,技術設備,難易程度,這些條件都要考慮周全。無法操作的文字,是沒有用的。
第二、要注意畫面表現的形象性與可視性。
文字腳本的寫作要充分考慮電視形象化傳播的特點,並不是現實生活中的全部內容都適合電視表現的。文字腳本在選擇材料的時候,要側重那些具有可視性、畫面感的材料。
第三、在文字腳本階段,最好確定下將來節目的敘事角度和敘述人稱。
因為敘事角度和敘述人稱的事先確定,對前期的採訪拍攝都有先在的規定性,直接影響拍攝方式和拍攝風格,影響採訪記者的提問和介入方式。但文字腳本無論寫得如何精彩,它也不能作為最後的解說詞直接使用。解說詞一定要根據編成的畫面去合理安排布局,它來自畫面,又引導畫面。
(4)電視解說詞不要求文字形式的完整。
一般文章的作者,儘量追求文字形式的完美。但解說詞不作這樣的要求,因為它既不需要,也沒有必要追求文字上的完美無缺。
我們把解說詞從電視節目中分離出來以後,單獨去看,就可以發現,它在文字形式上有許多缺陷和不足。它的文字結構是不嚴謹的;某些語言是不連貫的;思維是跳躍的;因果關係是殘缺的;指代關係是不清楚的;比例是不勻稱的……給人東拉一句,西扯一句;突如其來,忽然又去的感覺。剛說到歷史,又轉到當代;才提到海外,又扯回中國;不是有因無果,就是有果無因。其因其果到那裡去了?可能在畫面,可能在採訪同期聲,也可能在字幕。總之,並不一定體現在解說詞中。如果用文學寫作的標準去衡量它,會輕而易舉地指出許許多多文字上的缺陷,甚至給人前言不搭後語,沒頭沒腦,支離破碎的感覺。但是,這些明顯的缺陷和不足,正是電視解說在文字形式上的特點。
解說詞是一種“鑲嵌”,要求配合。所謂“鑲嵌”,就要有隱有顯,有藏有露,有突出有迴避。這樣才能“嵌入”畫面。如果一味追求完整,文字上水潑不進,針插不進,其結果只能是“硬貼”成兩張皮。
解說詞的缺陷和不足,正是留給其他電視語言發揮的地方。
表面上隻言片語的解說,一旦進入電視語言的總體系統,就充分顯示了其獨特的作用和魅力。因此,電視解說無需考慮自身文字的完美,不能自說自話。解說過於追求表面文字形式的完美,反而是愈益反損,失去了電視多種手段表現的綜合優勢。
(5)解說不要描繪自然景色、描寫人物形象。
因為解說語言對形象的描述再準確、再生動、再傳神,也遠遠不及畫面一個鏡頭那樣,能形神兼備、纖毫畢現。在表現事物的外在形態方面,畫面語言有其天然的優勢,完全用不著解說詞去搜尋枯腸,用抽象語言做隔靴搔癢式的蒼白描寫。
語言描繪形象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準確”。儘管語言在傳達其他信息方面極其準確,畫面極其不準確,唯有在描繪形象上,二者正好相反,畫面描繪非常準確,語言描繪非常不準確。因為文字語言描繪形象,只能用模糊語言,而不能用精確語言。
文學語言的模糊性,可以喚起讀者無窮的遐想神思,勾畫自己心目中的形象。電視傳播則不然,它不必去喚起觀眾的形象感,儘量避免對畫面形象的直接描寫,儘可能少用描述性語言和過多的形容辭彙。
至於花紅草綠的景色,熱鬧壯觀的場面,對電視畫面來說,是小菜一碟;對電視解說來說,是廢話一堆。所以,寫解說,一定牢牢記住三個字“少描寫”!
一般情況下應當先編好畫面,然後根據畫面的情況安排解說。但根據電視節目的不同類型,不同題材需要,可以有不同的安排。如政論片、文獻性紀錄片等。
政論片和文獻性紀錄片的情況比較特殊,可以事先寫好一套相對完整的解說詞文稿,然後根據解說詞的敘述結構、意義表達,去拍攝、尋找相關的畫面作形象的說明。解說作為基本的表述手段,電視的其他表現手段圍繞解說進行安排。所以,這類節目定位特點是“解說為主,解說先行”。
那么,政論片和文獻性紀錄片對解說有那些特殊的要求呢?
(1)解說的語言有獨家資料,獨家觀點。比較完整的表述形式。
(2)以具體的細節,具體的故事情節代替政論。
(3)論述帶著信息進行。
其次是電視新聞可以先寫好新聞稿
為什麼電視新聞訊息的製作可以先寫好新聞稿,然後再根據新聞稿來編輯畫面呢?這樣不會造成“聲畫兩張皮”的問題嗎?
電視新聞可以事先寫好新聞的文字稿,然後根據文字稿再來編輯畫面。
其一,因為電視新聞訊息一般報導的內容比較單一,沒有複雜的旁枝末節,而且新聞訊息報導的時間比較短,平常一條訊息也就是幾十秒鐘,或一、兩分鐘而已。記者一般都是自采、自寫、自編,記者在寫搞件的時候,對將要編輯的畫面可以做到心中有數,對有限的一些鏡頭和順序基本上是“成竹在胸”。特別對記者比較熟悉的常規報導,畫面鏡頭的基本框架路子早已是輕車熟路。所以,在撰寫新聞稿的時候,腦海中已經對未來的畫面有了形象的儲存。可以根據腦海中的畫面處理和安排新聞稿的文字。
其次,我們國家有些訊息的報導要求必須使用“新華社統搞”無論報紙、廣播、電視,所有的傳播媒介必須使用統一的稿件,統一的文字向外發布訊息,不容許進行任何改動或增刪,也不需要考慮不同媒介的傳播特性。所以,各種媒介吃“大鍋飯”的情況,就只能根據事先確定的統一的文字稿再來編輯畫面,用相關的畫面對文字稿進行輔助的圖解。除此之外,各地還有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宣傳部門規定的“統稿”,要求統一口徑,統一文字。比如,對逝世領導人的履歷、評價,重要會議的公報等,都不允許媒體各行其是地進行報導。像類似這樣的情況,只能根據文字稿編輯畫面。
其三,有些電視新聞訊息的報導沒有充分的電視化,同報紙、廣播的新聞訊息的報導沒有明顯的區別。沒有不可替代的畫面信息,萬能畫面太多。
電視解說詞的寫作,不像寫文章,拿一摞稿紙和一支筆,就可以洋洋灑灑,天馬行空般地任意揮灑。
電視解說必須全方位地考慮問題,要“瞻前顧後,左顧右盼”。難就難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