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能轉運
- 外文名:Electrical energy transfer
- 緣由:地區經濟和能源分布不平衡
- 中間媒介:輸電網
背景,轉運類型,電能轉運問題的研究現狀,
背景
為了實現能源互補使資源得以最佳化配置,1993年挪威電力交易所成立,它是世界上第一個跨國電力交易市場,它使得挪威電網對第三者無歧視開放;瑞典在1991年實行廠網分開;芬蘭新能源法要求從1995年6月起建立競爭性電力市場;丹麥從1996年開始實施新能源法以建立開放、競爭的電力市場。與此同時,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也相繼改革電力體制以適應新的發展趨勢。
電力工業的市場化進程中,電網從發電、配電業務中分離出來,過去由電力公司統一提供的電力生產與服務被逐步分解和進一步量化,以便於市場買賣與競爭。高壓輸電網的開放將帶來配電網運營公司和大用戶與發電企業之間直接交易,也將使網與網之間可以進行交易。電力市場改革使得電力網路逐步與發電企業和用電企業分離,並在市場中更多地扮演輸電服務的角色。其中,電能轉運就是電力網路提供輸電服務的業務形式之一。
所謂轉運,是指由電網公司提供的將電能通過電網從一地輸送到另一地的一種輸電服務。轉運是電力市場平等競爭的必要條件,可以給電網帶來巨大效益。隨著不同區域電網間發電企業和用電企業之間電能供求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活躍,轉運業務量必然不斷增長。
轉運類型
(1)區域內部,母線到母線交易(供電方到用戶轉運)。供電母線生產/接受附加的電能並輸送給受電母線。一個私有化電廠向一個私有用戶賣電,電廠和用戶都位於轉運公司的服務地區內。在這種類型的轉運業務中,用戶可以直接從非電力公司所屬的發電廠購買電能。
(2)區域間,區域到區域交易(大容量轉運)。供電區域生產附加的電能並輸送給受電區域。兩個電力公司間通過第三公司轉運電力。售電方和購電方電力公司在地域上均由多條聯絡線互聯到轉運電力公司的輸電網路。電力公司之間還可通過轉運業務,幫助其他電力公司在發電機、輸電線或其他系統元件發生突然故障時迅速恢復。
(3)區域間,區域到母線交易(用戶轉運)。供電區域生產附加的電能並輸送給受電母線。私有用戶向所在區域以外的電力公司購電。私有用戶包括工業用戶、商業用戶和一般的居民用戶。
(4)區域間,母線到區域交易(供電方轉運)。供電母線生產/接受附加的電能並輸送給受電區域。一個私有電廠向區域外的電力公司售電。私有電廠包括獨立發電廠、熱電廠和進行批發業務的發電廠。
(5)區域間,母線到母線交易(供電方到用戶轉運)。供電母線生產/接受附加的電能並輸送給受電母線。一個私有電廠向區域外另一個電力公司服務地域內的一個用戶售電。
電能轉運問題的研究現狀
電網間經濟活動的繁榮必須要有穩定的市場來支持,而轉運電價的合理制定是保持市場公平、穩定的核心要素。轉運電價的制定要綜合考慮提供轉運服務的電網的建設固定費用以及可變費用。其中可變費用主要由兩大部分組成:網路的阻塞成本和轉運電能引起的過網損失。其中轉運電能的過網損失一般占具轉運電能總量的1%-10%,數量是巨大的,因此如何合理計算轉運業務發生過程引起的電能損失量,對於正確評估輸電轉運成本和制定合理的轉運電價,具有關鍵意義。
目前,還沒有一種轉運電能損失計算方法得到各方的共識而得以大規模地套用於實際電網。究其原因是:電力網路非線性且狀態不斷時變。這導致大部分計算方法不是計算量大、計算頻繁,就是結果誤差較大。計算過程的簡便性和計算結果的準確性往往存在矛盾,制約了諸多方法的實際套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