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證照標識規範》是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國家電子檔案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發布的標準。
2018年11月16日,《電子證照標識規範》正式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證照標識規範
- 實施時間:2018年11月16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月1日
- 發布機構: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建立背景,發展歷程,功能作用,
建立背景
電子檔案是資訊時代政府管理、經濟運行和歷史傳承的重要工具。電子證照作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專業性、憑證類電子檔案,日益成為市場主體和公民活動辦事的主要電子憑證,是支撐政府服務運行的重要基礎數據。
制定發布電子證照將為國家電子證照庫和基礎平台建設,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區域的電子證照互認共享,推動證照類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標準支撐。
發展歷程
2017年9月26日,《電子證照標識規範》公開徵求意見。
2018年11月16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國國家電子檔案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電子證照標識規範》等6項國家標準。該系列標準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功能作用
此次發布的電子證照系列標準規定了電子證照套用的總體技術框架、統一的證照分類規則和證照基礎信息,有助於推動實現全國“一網通辦”,讓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服務更順暢,讓百姓切實感受辦事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