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

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

《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是2013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國家密碼管理局。

《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規定了電子檔案管理系統(Electronic records management system,ERMS)通用的功能性要求,不包括系統設計和實施的具體要求,不規定實現系統功能的平台和具體技術,不規定詳細的實施細則,也不規定系統測試相關事項。該標準適用於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對電子檔案管理系統的建設、使用和評估,適用於相關企業和科研院所開展相關的科研和教學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
  • 外文名:General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nic records management syetem
  • 標準號:GB/T 29194-2012
  • 發布日期:2012-12-31
  • 實施日期:2013-06-01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4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040
  • 歸口單位:中國國家密碼管理局
  • 執行單位:中國國家密碼管理局
  • 主管部門:中國國家密碼管理局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電子檔案(Electronic records)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在處理公務過程中,通過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辦理、傳輸和存儲的文字、圖表、圖像、音頻、視頻等不同形式的信息記錄。電子檔案記錄了各種公務活動的過程和結果,其真實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必須得到維護和保障。電子檔案生命周期中的任何管理行為均應以維護檔案與業務活動、檔案之間以及檔案組成部分之間的聯繫為基本原則,這些管理行為最終都要在計算機系統中實現。電子檔案管理系統(Electronic recordsmanagement system,ERMS)是套用於電子檔案形成單位的,旨在捕獲電子檔案並實施維護、利用和處置的專業系統。為指導電子檔案管理系統的建設和使用,提升系統環境下檔案管理的規範化水平,借鑑國際上同類標準,結合中國電子檔案管理實際,制定《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11年3月9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20100030-T-244)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244(國家密碼管理局)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密碼管理局。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2年12月31日,國家標準《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3年6月1日日,國家標準《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國家電子檔案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中國人民大學信息資源管理學院。
主要起草人:任守信、錢毅、劉越男、梁凱、李澤鋒。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總則
4
5基本功能要求
7
6可選功能要求
31
參考文獻
3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規定了電子檔案管理系統(Electronic records management system,ERMS)通用的功能性要求,不包括系統設計和實施的具體要求,不規定實現系統功能的平台和具體技術,不規定詳細的實施細則,也不規定系統測試相關事項。該標準適用於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對電子檔案管理系統的建設、使用和評估,適用於相關企業和科研院所開展相關的科研和教學活動。

引用檔案

GB/T 18894 電子檔案歸檔與管理規範
DA/T 1-2000 檔案工作基本術語
DA/T 22-2000 歸檔檔案整理規則
DA/T 31-2005 紙質檔案數位化技術規範
DA/T 32-2005 公務電子郵件歸檔與管理規則
DA/T 38-2008 電子檔案歸檔光碟技術要求和套用規範
DA/T 46-2009 文書類電子檔案元數據方案
DA/T 47-2009 版式電子檔案長期保存格式需求
DA/T 48-2009 基於XML的電子檔案封裝規範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公通字〔200743〕號)
ISO 15489-1:2001信息與文獻檔案管理第1部分:通則(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Records management--Part 1: General)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依託《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能夠有效推動檔案工作的數字轉型,促進部分信息化成熟度高的組織和行業開始推動電子檔案“單套制”的施行。例如國家開發銀行依託《電子檔案管理系統通用功能要求》(GB/T 29194-2012)開發的電子檔案管理系統支撐了助學貸款業務辦理的全流程無紙化,取得了非常良好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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