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

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

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一般指本詞條

ETC是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ETC專用車道是給那些裝了ETC車載器的車輛使用的,採用電子收費方式。

ETC(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 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是高速公路或橋樑自動收費。通過安裝在車輛擋風玻璃上的車載電子標籤與在收費站 ETC 車道上的微波天線之間進行的專用短程通訊,利用計算機聯網技術與銀行進行後台結算處理,從而達到車輛通過高速公路或橋樑收費站無需停車而能交納高速公路或橋樑費用的目的。

2019年5月10日,交通運輸部副部長戴東昌表示,取消省級收費站後,要確保在今年年底之前,ETC的使用率達到90%以上,以保證整個路網運行通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
  • 外文名:ETC
  • 收費方式:電子收費
  • 使用場合:高速、交通繁忙路段
  • 優勢:快速、節約基建和管理費用
簡介,發展現狀,技術原理,技術特點,意義,政策支持,總體要求,工作任務,保障措施,各地推進,推廣問題,經濟效益,

簡介

全自動電子收費系統( 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是智慧型交通系統的服務功能之一,它特別適合在高速公路或交通繁忙的橋隧環境下使用。目前高速公路收費處,有專門的ETC收費通道。車主只要在車輛前擋風玻璃上安裝感應卡並預存費用,通過收費站時便不用人工繳費,也無須停車,高速通行費將從卡中自動扣除,即能夠實現自動收費。這種收費系統每車收費耗時不到兩秒,其收費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費通道的5至10倍。使用全自動電子收費系統,可以使公路收費走向無紙化、無現金化管理,從根本上杜絕收費票款的流失現象,解決公路收費中的財務管理混亂問題。另外,實施全自動電子收費系統還可以節約基建費用和管理費用。
該系統需要在車輛上安裝載有車輛信息的車載裝置。車輛進入不停車電子收費通道人口時,公路數據採集處理系統的站級裝置便讀取車載裝置內的車輛信息,從資料庫中調出匹配車輛數據後進行放行處理,儲存記錄的同時上傳至公路數據採集處理系統的數據管理中心。該數據管理中心對通行車輛進行分析,形成扣費交易事實上傳銀行,銀行完成交易處理後實時返回該數據管理中心。

發展現狀

ETC 是國際上正在努力開發並推廣的一種用於公路、大橋和隧道的電子自動收費系統。該技術在國外已有較長的發展歷史,美國、歐洲等許多國家和地區的電子收費系統已經局部聯網並逐步形成規模效益。我國以 IC 卡、磁卡為介質 , 採用人工收費方式為主的公路聯網收費方式無疑也受到這一潮流的影響。
截至2018年10月,中國絕大多數省份ETC使用率難過半,有的省份不足三成。主要原因是辦理程式繁瑣,可使用場景偏少,車主辦理ETC業務動力不足,導致ETC覆蓋率偏低。專家建議,通過豐富使用場景,提升便利性等方式,提高ETC使用率。
截至2019年6月5日15時,河北、廣西、安徽等29個省區市已研究起草ETC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系統推廣發行方案,海南、西藏2個省份正在起草中,意味著ETC的推廣套用正邁向全覆蓋。

技術原理

ETC系統是採用車輛自動識別技術完成車輛與收費站之間的無線數據通訊,進行車輛自動感應識別和相關收費數據的交換。採用計算機網路進行收費數據的處理,實現不停車、不設收費視窗也能實現全自動電子收費系統。
ETC系統通過安裝於車輛上的車載裝置和安裝在收費站車道上的天線之間進行無線通信和信息交換。主要由車輛自動識別系統、中心管理系統和其他輔助設施等組成。其中,車輛自動識別系統有車載單元又稱應答器或電子標籤、路邊單元(Road side unit,RSU)、環路感應器等組成。OBU中存有車輛的識別信息,一般安裝於車輛前面的擋風玻璃上,RSU安裝於收費站旁邊,環路感應器安裝於車道地面下。中心管理系統有大型的資料庫,存儲大量註冊車輛和用戶的信息。當車輛通過收費站口時,環路感應器感知車輛,RSU發出詢問信號,OBU做出回響,並進行雙向通信和數據交換;中心管理系統獲取車輛識別信息,如汽車ID號、車型等信息和資料庫中相應信息進行比較判斷,根據不同情況來控制管理系統產生不同的動作,如計算機收費管理系統從該車的預付款項賬戶中扣除此次應交的過路費,或送出指令給其它輔助設施工作。

技術特點

不停車收費技術特別適於在高速公路或交通繁忙的橋隧環境下採用。在傳統採用車道隔離措施下的不停車收費系統通常稱為腳踏車道不停車收費系統,在無車道隔離情況下的自由交通流下的不停車收費系統通常稱為自由流不停車收費系統。實施不停車收費,可以允許車輛高速通過(幾十公里以至 100 多公里),故可大大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公路收費走向電子化,可降低收費管理的成本,有利於提高車輛的營運效益;同時也可以大大降低收費口的噪聲水平和廢氣排放。由於通行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所以,可以縮小收費站的規模,節約基建費用和管理費用。另外,不停車收費系統對於城市來說,就不僅僅是一項先進的收費技術,它還是一種通過經濟槓桿進行交通流調節的切實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對於交通繁忙的大橋、隧道 , 不停車收費系統可以避免月票制度和人工收費的眾多弱點,有效提高這些市政設施的資金回收能力。
ETC車道ETC車道

意義

全自動電子收費系統是針對高速公路收費繁忙的解決方法,實行全國聯網、銀行自動結算、快速通過,對用戶來說是大有益處的。其意義為:
(1)辦理銀行對ETC專用通道的申辦程式、手續嚴格。通過採集收費站的ETC信息,能夠縮小查找有電子標籤車輛行蹤的範圍。
(2)全自動電子收費系統的網站互動服務信息(如適用於公路事件檢測、擁擠預測及運行時間預測等綜合運行信息、管理信息、規劃建設信息,甚至發布誘導信息等服務),能夠反饋客戶的信息以及用戶的誠信度。
(3)全自動電子收費系統可以與GPS、GIS相結合,在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交通運輸管理和服務的效率和水平的同時,查找到全自動電子收費系統客戶的動態行蹤。
(4)通過追蹤銀行消費信息,可以掌握客戶的消費記錄,利於在偵查辦案中尋找線索。

政策支持

2019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兩年內基本取消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按照“遠近結合、統籌謀劃,科學設計、有序推進,安全穩定、提效降費”的原則,明確技術路線,加快工程建設,力爭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任務

(一)加快建設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費體系。按照實現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輔以車牌圖像識別、多種支付手段融合套用的技術路線,制定印發總體技術方案、工程建設方案、運營和服務規則、網路安全防護制度。(交通運輸部負責,2019年5月底前完成)推進中央與地方兩級運營管理等系統升級,收費站、收費車道、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門架系統硬體及軟體標準化建設改造,加強系統網路安全保障。(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省級人民政府負責,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開展系統聯調聯試,基本具備系統切換條件。(交通運輸部、省級人民政府負責,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適時實現新舊系統切換,基本取消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交通運輸部、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加快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推廣套用。制定印發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套用服務實施方案。(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負責,相關部門配合,2019年5月底前完成)拓展服務功能,鼓勵ETC在停車場等涉車場所套用。(交通運輸部牽頭)加快現有車輛免費安裝ETC車載裝置。組織發行單位開展網際網路發行、預約安裝、上門安裝等服務。依託商業銀行網點以及汽車主機廠、4S店、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收費站出入口廣場等車輛集中場所,增加安裝網點,方便公眾就近便捷免費安裝。組織基層政府及相關部門,深入居民小區和村鎮,開展宣傳和安裝服務,2019年底前各省(區、市)高速公路入口車輛使用ETC比例達到90%以上,同時實現手機移動支付在人工收費車道全覆蓋。完善結算系統,提供便捷高效服務。(人民銀行、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推動汽車預置安裝。2019年底前完成ETC車載裝置技術標準制定工作,從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請批准的車型應在選裝配置中增加ETC車載裝置。(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交通運輸部配合)升級最佳化ETC車載裝置,研究推動ETC與新技術融合發展。(交通運輸部負責,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配合)實現機動車註冊登記信息共享,便利車輛安裝ETC車載裝置。(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負責)
(三)加快修訂完善法規政策。加快推進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法務部負責,交通運輸部配合)清理規範地方性通行費減免政策,出台最佳化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鮮活農產品(5.780,0.05,0.87%)運輸“綠色通道”等通行費減免政策的具體實施意見。(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2019年6月底前完成)修訂《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交通運輸部負責)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從2020年1月1日起,統一按車(軸)型收費,並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同步實施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引導擁堵路段、時段車輛科學分流,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研究統一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機車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負責)完善高速公路信用體系,對偷逃車輛通行費等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負責,人民銀行等配合)
(四)推動政府收費公路存量債務置換。允許地方政府債券置換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規定的政府收費公路存量債務,最佳化債務結構,減輕債務利息負擔,防範化解債務風險,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創造有利條件。(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交通運輸部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法務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保監會等參加的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協調相關工作,定期匯總分析工作進展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國務院。(交通運輸部牽頭)各地成立由省級人民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應急工程簡化基建程式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細化工作方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更多從用戶角度出發,深入調查研究,摸清基本情況,完善政策措施。要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層層壓實責任,積極穩妥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地方債務管理平穩有序。(國務院有關部門、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強化資金支持。
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要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給予資金支持。部級系統建設資金納入年度部門預算,從車輛購置稅資金中列支。(交通運輸部、財政部負責)各地ETC車載裝置安裝、系統和設施建設改造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負責,採用通行費收入列支、財政補助等方式解決,鼓勵各地通過市場機制籌集資金。(省級人民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通過結構調整安排車輛購置稅資金,對各地相關設施和系統建設改造予以適當補助。(交通運輸部、財政部負責)
(四)強化安全管理。加強相關設施和系統建設改造期間施工管理,加強後期運營管理,加強系統和網路安全保障。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正線收費設施,保障正線公路暢通;對正線外的設施,要統籌應急、養護、服務、監督檢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需要綜合利用。(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妥善分流安置收費人員。各地要堅持屬地負責和轉崗不下崗的原則,結合本地區實際,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收費人員安置工作方案,以內部擇優轉崗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費人員,依法妥善處理職工人事勞動關係,保障收費人員合法權益。財政部門要給予必要支持。(省級人民政府負責,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指導)
(六)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現不停車快捷收費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公眾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社會穩定。(交通運輸部、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各地推進

2014年4月17日,交通運輸部將成立全國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收費聯網管理委員會,協調全國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聯網運營管理工作。
2014年3月,交通運輸部正式下發通知,啟動了全國高速公路ETC(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聯網工作,到2015年年底基本實現全國ETC聯網,主線收費站ETC覆蓋率達到100%,全國ETC用戶數量達到2000萬。去年年底,京津冀晉魯ETC系統已聯網運行。據了解,目前,各省份正加快推進全國聯網各項工作。
2019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交通運輸部印發檔案明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和網際網路企業等服務機構緊密合作;允許ETC綁定既有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支持商業銀行推廣發行載入交通行業套用的聯名卡。
2019年8月,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發改委發布《關於切實做好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加快貨車ETC車載裝置安裝。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發行機構,按照新的車型分類標準,為貨車免費安裝ETC車載裝置;對收費車型類別發生變化的既有ETC用戶,組織開展定向通知、預約安裝等服務措施,更換ETC車載裝置或者調整車型分類。
為保障全國ETC聯網工作的推行,交通運輸部成立由分管部領導牽頭的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國ETC聯網工作;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領導小組。
聯網工作將分為四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2014年6月底前,由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簡稱部路網中心)會同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成立管委會。由部路網中心牽頭制定完成全國ETC聯網技術實施方案。啟動全國ETC聯網結算中心繫統建設。各省(區、市)制定完成本地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為2014年12月底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東、陝西ETC聯網開通。全國ETC入口網站開通運行。
第三階段為2015年9月底前,尚未實現ETC聯網的其他省(區、市)聯網開通。
第四階段為2015年12月底前,制定全國ETC聯網運營與服務評價體系,對全國ETC聯網實施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制定下一階段ETC發展規劃。

推廣問題

ETC推廣,在便利性和套用範圍上,還面臨不少難點,導致車主辦理積極性不高。
一是如果使用次數少,設備收費比過路費還貴。辦理ETC的費用在200元到350元之間,但對於一年僅跑一兩次高速的車主來說,使用率很低,辦理積極性不高。節假日有時高速免費,加上偶爾坐火車,一年能用上ETC的次數非常有限,算下來辦ETC的費用比過路費還貴。
二是辦理程式繁瑣,便捷程度不如移動支付。目前ETC的辦理方式,除到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購買設備外,還可以到銀行辦理儲蓄卡或信用卡,領取與卡綁定的ETC設備。記者近期走訪濟南多家銀行發現,辦理ETC除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外,還要攜帶本年度的車輛保險單。不少銀行還需預存一部分費用才能贈送ETC設備,部分無需預存費用的銀行卡,卡年費在200元左右。一些前來辦理ETC業務的市民說,感覺辦起來很麻煩。
三是可使用範圍少,功能較為單一。山東高速公路ETC的套用範圍除了高速收費站通行,運營單位也在積極開拓使用領域,例如與停車場、加油站開展合作,為ETC車主提供便利,但整體來說,可使用範圍還不夠。
針對目前ETC車道使用率偏低、車主辦理積極性不高等問題,相關從業人員和專家建議,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拓展套用範圍。同時,可豐富高速公路支付手段,用多元化手段破解高速公路“通行慢”“通行難”。在機場、火車站、醫院等車流量密集的公共場所以及商場停車場等場合,未來都可以和ETC進行結合,通過不停車支付減少擁堵。

經濟效益

交通運輸部數據顯示,預計2020年底,全國汽車保有量達到2億輛,高速公路通車裡程達到16萬公里,預計將建收費站約7500個,按照每個收費站兩進兩出4個收費車道規劃,需要建設ETC車道3萬條。
相關分析指出,如果採用5.8GHzETC技術全面建設,按每個車道建設成本30至40萬元計算,全國ETC車道建設總投資將達到90至120億元。如果每個OBU(電子標籤)按300元計算,OBU總投資約為600億元。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總工程師王笑京表示,這兩年通過ETC車道的建設帶動了新增產值30億元,節約投資180億元,發展智慧型交通的經濟效益由此可見一斑。
據上述人士研究,我國建設5000條ETC車道,就可以少建15000條人工收費車道,可節約大量土地並節省收費設備約15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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