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2011年7月29日,《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高壓試驗室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2年6月1日實施。
內容摘要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壓試驗室的基本安全要求、管理措施、技術措施、工作程式和試品準備時的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高壓試驗室(包括高壓試驗廳、高壓戶外試驗場)及其工作人員。也適用於按本標準要求形成試區的變電站、發電廠現場高壓試驗。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311.1 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
GB2900.19 電工術語 高電壓試驗技術和絕緣配合
GB/T16927.1 高電壓試驗技術 第1部分:一般試驗要求
3術語和定義
GB/T2900.19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高壓試驗室 highvoltagelab
採用高於1000V的工頻、直流和衝擊電壓對電器設備、絕緣材料(件)、空氣間隙等進行各種電氣
特性試驗的試驗室(包括高壓試驗廳、高壓戶外試驗場)。
3.2 電氣間隙 clearance
兩個帶電部件之間,或帶電部件與地(或接地物體)之間的空氣距離。
3.3 最小電氣間隙 minimumclearance
空氣中帶電部件之間或帶電部件對地之間的最短淨距。
3.4 工作間隙/安全距離 workingclearance
帶電部件對工作人員之間最小安全距離或帶電操作工具的有效安全長度。
3.5 試驗接地 groundintesting
將試驗設備、測量設備和被試品按試驗要求經接地線引至試驗室專用接地樁(帶)。
3.6 接地放電 dischargebygrounding
將經過試驗後的被試品高壓端與接地端(或低壓端)、試驗設備的高壓輸出端與接地端,採用專用的接地棒短路,使電荷釋放至大地,使設備和地電位相等。
3.7 異常放電 abnormaldischarge
在進行操作衝擊電壓試驗時,操作衝擊放電不是發生在按有關要求布置好的試驗間隙之間,而是發生在高壓端對其他接地體組成的間隙之間,且該間隙距離比試驗間隙距離大(甚至大很多)。
4基本安全要求
4.1 高壓試驗人員
高壓試驗人員應具有高壓試驗專業知識,熟悉試驗設備和試品,熟悉本標準,並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能從事高壓試驗工作。新參加高壓試驗的實習人員,應在有經驗的高壓試驗人員監護下參加指定的高壓試驗工作,不宜擔任工作負責人和監護人。外來的參加試驗人員,應進行現場安全工作培訓和技術交底。
高壓試驗人員對本規程應每年進行一次考試。
此外,高壓試驗人員應:
身體健康,無妨礙高壓試驗工作的病症;
b)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法;
c)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識,會使用試驗室消防設施。
4.2 高壓試驗室
4.2.1 接地系統
高壓試驗室(場)應有良好的接地系統,以保證高壓試驗測量準確度和人身安全。接地電阻應符合設計規範要求,一般不超過0.5Ω。試驗設備的接地點與被試設備的接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金屬性連線。試驗室(場)內所有的金屬架構,固定的金屬安全螢幕蔽遮(柵)欄均應與接地網有牢固的連線。接地點宜有明顯可見的標誌。
為了保證接地系統始終處於完好狀態,每5年應測量一次接地電阻,對接地線和接地點的連線進行一次檢查。
4.2.2 試區
高壓試驗室內應採用安全遮欄圍成符合GB/T16927.1臨近效應影響要求的試區,試區內不應堆放雜物。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試區也可採用專用隔離帶圍成(特別是對於高壓戶外試驗場的大試)。
4.2.3 環境
高壓試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施完備;室內宜留有符合要求、標誌清晰的信道。試驗室周圍應有消防通道,並保證暢通。控制室應鋪橡膠絕緣墊。
高壓試驗室宜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 配備應急照明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