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範圍
35kV及以下的電壓等級
2、引用標準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
一、應進行試驗的安全工器具;
1、規定要求進行試驗的安全工器具。
2、新購置和自製的安全工器具。
3、檢修後或關鍵零部件經過更換的安全工器具。
4、對安全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生疑問或發現缺陷時。
二、高處作業
1、凡在離地面(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工作,都應視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時,安全帶(繩)應掛在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架或鋼絲繩上,並不得低掛高用,禁止系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體上。系安全帶後應檢查扣環是否扣牢。
3、嚴禁得用繩索、拉線上下桿塔或順桿下滑。
4、高處作業應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固定在牢固的物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上下偉遞物件套用繩索栓牢傳遞,嚴禁上下拋擲。
5、在高處作業現場,工作人員不得站在作業處的垂直下方,高空落物區不得有無關人員通行或逗留。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區從事高處作業,工作地點下方應設圍欄或其它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