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自然資源局,是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州市自然資源局
- 隸屬:雷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處罰的聽證、行政複議和協助做好行政訴訟工作。
(二)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責任。負責編制、實施全市國土與礦產資源規劃,參與涉及國土資源相關規劃的審查、審核,指導和審核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
(三)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監督檢查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查處違法案件。
(四)承擔耕地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指導基本農田保護,組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和考核;指導、協調、監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工作,承擔耕地面積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保護的監督落實工作。
(五)負責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組織實施節約集約用地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儲備、供應以及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等政策;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公布,規範土地市場秩序。
(六)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土地確權、城鄉地籍管理、土地定級、土地登記發證等管理工作。
(七)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等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承擔報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湛江和我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工作。承擔礦業權審批礦業權市場監管、礦產資源儲量監管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重要礦區、保護性特定礦種的勘查開採活動,承擔調處重大礦業權糾紛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工作。
(九)負責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指導、監督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等重要保護區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等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引起的地面沉降與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承擔國土資源應急管理工作。
(十)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市場管理工作。擬訂測繪工作規劃、計畫;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依法實施測繪行業管理,審核測繪單位資格,負責測繪任務登記;管理測繪成果質量和地圖編制工作;管理大地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審核、發布重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指導和監督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
(十一)委託管理市土地儲備中心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綜合組織協調、重大課題調研和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承擔國土資源信息化管理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車輛管理、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
負責組織擬訂有關財務管理辦法,對財務、國有資產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財政撥款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經費和征地補償費的統一核算與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實施經費收支預算、決算有關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管理行政事業收費及其他收費的徵收和管理;負責有關會計資料匯總上報,協助開展內審工作。
(二)宣教法規股
負責審核局內規範性檔案,負責對重大問題進行調研,組織辦理土地、礦產、測繪管理方面的行政複議、應訴、賠償、聽證工作;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組織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負責國土資源宣傳和指令性業務培訓,承擔國土、地礦、測繪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工作。
(三)土地規劃與耕地保護股
組織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和管理;指導和審核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承擔與國土資源相關規劃的審查、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本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專項規劃和計畫;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負責新增耕地的驗收管理及組織上報;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承擔補充耕地方案審核,新增耕地監督檢查,補充耕地指標管理和耕地占補平衡年度考核等工作。
(四)土地利用管理股
承擔建設用地報批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和城鄉建設用地管理工作,檢查監督征地政策的落實;指導、監督、審查本市農(居)民集體或個人建房用地的報批,負責指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協助擬訂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上報市政府審批等工作。
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儲備、供應、流轉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土地市場的監督管理,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補辦出讓審核;改變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審核;擬訂地價政策,監督管理地產市場秩序;負責國有建設用地土地定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指導、制定與公布等工作。
(五)不動產登記局
負責貫徹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本市轄區範圍內的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權登記、草原(含牧草地)登記以及市批准項目用海、用島的海域使用權和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登記等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不動產登記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規章草案,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制定不動產權屬爭議的調處政策;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台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負責組織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年度變更調查和土地統計工作;負責辦理土地確權工作;協助法院查(解)封土地等工作。
負責編制基礎測繪年度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標誌,監督管理測繪市場和地理信息市場;承擔測繪及測繪成果的管理,承擔測繪資質和地圖的審批或審核工作;依法實施測繪質量監督檢查及地理信息市場監督檢查;辦理測繪任務登記,落實測繪成果交匯制度;承擔外來單位到我市從事測繪活動的管理工作。
(六)地質礦產管理股
承擔地質勘查管理工作,調處探礦權權屬糾紛;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評價和恢復治理工作,指導、監督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恢復礦山自然生態保證金的征管工作;指導、監督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山地質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工作;負責地下熱水和飲用天然礦泉水的採礦權初審上報工作;組織協助監測、監督、預報地下水開採狀況和開發利用年度檢查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規劃,監督管理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工作;承擔採礦權審批、礦山年度檢查、礦山儲量管理,指導、監督礦產資源行政規費的征管工作,監督管理礦業權市場;調處採礦權權屬糾紛;負責全市地質資料的匯交管理等工作。
(七)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的行政監察、紀檢、黨廉和內審工作。
(八)土地調處股
調處土地權屬糾紛;辦理土地信訪案件;負責土地確權工作。
(九)執法監察大隊
負責土地、礦產資源、測繪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承擔違反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管理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建設用地批後監管和依法認定處置閒置土地;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地轉用、徵收土地、應急用地使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及礦產使用權交易行為的審查和監督;監督檢查全市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工作。
直屬單位
(一)雷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貫徹執行不動產登記法律法規,承擔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含牧草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海域使用權和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水域及灘涂等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受理、審核、登簿等工作;收集、整理、共享、匯交各類不和登記資料並歸檔管理;承擔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和管理維護工作;參與不動產登記局開展不動產確權和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參與不動產登記局規範和監管不動產登記中介組織和行為;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及不動產登記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雷州市土地開發中心
負責組織實施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含建設用地整理)、土地復墾等土地整治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占補動態平衡。
(三)雷州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
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條件的初審、交易鑑證、稅費測算及代收等;受國土部門和其他單位或個人委託,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轉讓土地使用權;收集、儲存、發布土地使用權交易行情以及有關政策法規信息等,為交易雙方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為土地交易、洽談、招商、展銷和舉辦招標、拍賣、掛牌會提供場所,為土地交易代理、地價評估、信息諮詢等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服務“視窗”。
(四)雷州市土地儲備管理中心
1、制訂我市回收、收購、置換、徵用、儲備和供給土地的詳細規劃和計畫,並按規劃分步組織實施。
2、負責徵用土地,收回閒置、未開發利用的國有土地,回收違法用地和其他需要儲備的國有土地。
3、負責對徵用和收回的土地進行統一儲備管理合理調配土地資源。
4、負責供地前的土地開發、整理等各項具體工作,規範二級土地市場。
5、負責籌集資金統一支付征地費和回收土地使用權的土地補償費。
6、負責市轄區內征地拆遷的事務性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雷州市國土資源不動產檔案館
負責對文秘、土地法規、地籍管理、利用規劃、建設用地、監督檢查、科技管理、宣傳教育、礦產資源等檔案實行科學管理;定期向有關股室反饋建工檔案進館情況;開展國土檔案調研、利用、諮詢服務等工作;協助、指導各鎮國土資源檔案管理。
(六)雷州市國土資源不動產調查規劃測繪隊
負責工程測量工作,具體為:控制測量(四等以下)、地形測量(1/500-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30平方公里以下、小於1/5000-60平方公里以下)、城鄉規劃定線測量、城鄉用地測量、市政工程測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建築工程測量(30層以下的住宅、高度70米以下的非住宅性質的民用建築)、線路工程測量(200km以下、竣工測量(相應於上述限額)、地籍測繪。
現任領導
黃文駒: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曾堪玉: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黃文駒局長工作,分管人事股、建設工程管理股、扶貧攻堅、安全生產、應急、規劃設計室;負責聯繫直屬自然資源所工作。
吳翔: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組長,負責紀委派駐自然資源局紀檢組工作。
姚惠: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營林與種苗管理股、森防站、林科所、苗圃場、林業總站、九龍山紅樹林國家濕地公園管理中心;負責聯繫調風自然資源所、雷高自然資源所、調風林業站工作。
陳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權屬調處股;負責聯繫烏石自然資源所、覃斗自然資源所、烏石林業站工作。
許光達: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地質礦產管理股、宣教法規股、信訪維穩、綜治;負責聯繫楊家自然資源所、唐家自然資源所、楊家林業站、唐家林業站工作。
陳希慶: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規劃管理股、自然資源調查測繪與登記股、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館(城建、不動產)、不動產測繪隊;負責聯繫龍門自然資源所、北和自然資源所、龍門林業站、北和林業站工作。
蔡景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與資金運用股、生態修復與耕地保護股、土地開發中心、行政服務中心視窗;負責聯繫紀家自然資源所、紀家林業站工作。
洪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自然資源權益與利用股、殯改、土地交易中心;負責聯繫沈塘自然資源所、附城自然資源所、白沙自然資源所、沈塘林業站、白沙林業站工作。
洪偉鋒: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海域海島管理股、海域使用測繪隊;負責聯繫東里自然資源所、東里林業站工作。
陳寒山: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森林資源管理股、木材檢查站;負責聯繫南興自然資源所、松竹自然資源所、南興林業站工作。
洪飛: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執法股、掃黑除惡、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聯繫客路自然資源所、客路林業站工作。
王永高: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國土空間規劃股、土地儲備經營股;負責聯繫企水自然資源所、企水林業站工作。
鄧存翰: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城鄉更新改造股;負責聯繫英利自然資源所、英利林業站工作。
許立生:主任科員,協管城鄉更新改造股工作。
黃兄:副主任科員,協管執法股、掃黑除惡、森林公安分局工作。
譚宇宏:副主任科員,協管生態修復與耕地保護股、國土空間規劃股、土地儲備經營股、土地開發中心工作。
蘇喬光:副主任科員,協管人事股、建設工程管理股、扶貧攻堅、安全生產、應急、規劃設計室工作。
陳惠權:副主任科員,協管規劃管理股、自然資源調查測繪與登記股、不動產登記中心、檔案館(城建、不動產)、不動產測繪隊工作。
梁國強:副主任科員,協管辦公室、財務與資金運用股工作。
陳揚利:副主任科員,協管海域海島管理股、海域使用測繪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