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統計局是雷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州市統計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職責:協助局領導調機關的日常工作
- 地點:雷州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湛江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統計工作規劃和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擬訂地方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鎮(街)生產總值,收集、彙編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市各地、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全市各地、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九)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雷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統計局、湛江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督促檢查本局工作制度的執行;負責局機關的文書檔案、會議組織、保密、信訪、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工青婦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黨務、政務公開、統計教育、職稱考評、安全保衛、紀檢、財務、後勤保障、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等工作。
法規制度股:指導統計改革、法規制度和地方統計業務建設;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組織貫徹國家各類統計制度;審批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方案。
綜合股:組織貫徹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督、預測和綜合分析,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整理編印綜合性統計資料;協調本局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文化、衛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負責人口抽樣、勞動力調查統計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綜合統計工作;對各鎮的生產總值等核算資料進行評估認定。
工交基建股:組織實施工業、交通、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工業、交通、能源、固定資產投資等問題進行統計分析;並指導相關專業的基礎工作。
農村經濟股:組織實施農村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承擔農村經濟的專項調查任務;對農村社會經濟開展調查研究;組織指導農村統計基礎工作建設,對農村統計數據質量進行評估和檢查驗收;負責農村住戶調查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社會貿易股:組織實施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貿易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收集、整理和反映可持續發展戰略、科技興國略實施狀況;建立社會與科技統計監督指標體系及資料庫,提供綜合評價結果;指導相關的基礎統計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領導班子
洪 新(局 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孫克紀(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綜合股;分管黨建、組織、綜治、計生、創衛、信息公開、政務信息、老乾、信訪、紀檢、檔案、保密、工青婦、扶貧等工作以及綜合、勞資、人口普查、名錄庫等統計工作;協管人事、財務工作。
劉榮理(副局長):分管工交基建股、法規制度股;分管統計法制、工業統計(含限下工業抽樣調查)、科技統計(含湛江調查隊布置的科技調查任務)、能源、經濟普查、固定資產投資、建築和房地產業統計、非公有制企業調查以及經濟實績考核等工作。
張文揚(副局長):分管農村經濟股、社會貿易股;分管農村經濟、農業普查、貿易業、批零和住餐業、成品油、企業景氣、部分事業單位統計、規模以下貿易業調查等工作;協調國家統計局雷州調查隊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