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產品的安全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是為適用於波長範圍在180 nm~1 mm之內的雷射產品的雷射輻射的安全而制定的標準。
2012年12月31日,《雷射產品的安全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3年12月25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射產品的安全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
- 頒布時間:2012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3年12月25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