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撫恤優待政策法規;承擔革命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等級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龍區民政局
- 所在地區:雲龍區
- 局 長 :王 益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辦公室,優撫安置科,救災與社會救助科,基層建設管理科,婚姻登記處,擁政愛民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和年度工作計畫。
雲龍區民政局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四)負責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職工接收安置工作;組織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五)擬訂全區救災工作實施辦法;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掌握和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區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承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承辦並指導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
(七)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及工作辦法;指導城鄉社區規範化建設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承擔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措施,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承擔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組織全區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區婚姻登記、收養登記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二)會同區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受理民政工作方面來信來訪。
(十四)負責老齡工作,促進老齡事業發展。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 長 王 益: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工作。
黨組書記 劉洪才:分管黨務、黨建工作。
副局長、雙擁辦主任 王克穩:分管優撫、安置、信訪、雙擁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工作。
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 曹焱勝: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救災救濟、城鄉低保、社區服務中心、綜治平安創建等工作。
副局長 陳 濤:分管民間組織、區劃地名、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社會福利生產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 張秋菊:分管老齡、慈善工作。
內設機構
區民政局(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政策法規、檔案、會務、信訪、接待、後勤、保密、安全、政務公開、人事管理、機關黨建、信息化工作;負責代管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工資發放工作;承擔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民政統計工作。
承擔全區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工作;負責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更名、區域調整的審核報批;參與縣、區邊界爭議的調查和縣區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全區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優撫安置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撫恤優待政策法規;承擔革命傷殘軍人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等級審核報批;承擔追認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承辦無軍籍職工的接收工作;承擔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組織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救災與社會救助科
負責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災情及救災款物管理、接收、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災民生活救助;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承擔區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城鄉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和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
基層建設管理科
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及工作辦法;指導城鄉社區規範化建設和村(居)民自治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會同區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承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按照管轄許可權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執法監察;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婚姻登記處
承擔全區婚姻登記工作,倡導婚俗改革;
貫徹落實收養登記的法律法規,負責全區收養登記工作;
擁政愛民辦公室
為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雙擁”工作規劃、政策;組織全區“雙擁”工作調查研究;溝通軍政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