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金融工作局

雲浮市金融工作局

雲浮市金融工作局,是雲浮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2024年6月18日訊息,“雲浮市金融工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稱,根據省、市關於機構改革的有關要求,不再保留雲浮市金融工作局,相關職責由雲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浮市金融工作局
  • 隸屬:雲浮市人民政府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發展歷史

2024年6月18日訊息,“雲浮市金融工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稱,根據省、市關於機構改革的有關要求,不再保留雲浮市金融工作局,相關職責由雲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以及金融相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推動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服務全市金融業發展。促進銀行信貸市場、保險市場、資本市場發展;協調推進全市企業掛牌上市,培育和發展上市後備企業,推進股權融資、發行債券、產業基金等多層次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業務。培育和發展地方小微新型金融服務主體,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三)推進政府重大項目融資工作。協調金融機構和相關部門落實對政府重大項目提供融資支持;推動發展普惠金融,培育和發展“三農”“小微企業”等的金融服務體系,最佳化整體金融服務環境。統籌指導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改革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精準扶貧。
(四)負責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督,負責對大宗商品、環境權益、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實施監管,強化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等的監管。
(五)開展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工作。牽頭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織協調中央駐雲浮金融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防範、處置、化解地方金融風險;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六)開展金融對外交流合作,深化區域金融合作。組織協調地方政府與各轄內金融機構的溝通聯繫和戰略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機構與政府的溝通協調機制;支持中央駐雲浮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對轄區內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職能轉變。市金融工作局應當進一步強化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參與查處、整頓本轄區各類非法金融活動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做好地方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提高防範處置金融風險能力;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解決金融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統籌做好政府重大項目融資對接,協調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推進企業充分運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發展,促進金融資源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做大做強做優全市地方金融產業。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及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內部審計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有關工作;牽頭開展金融宣傳工作,開展金融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二)金融發展科(資本市場科)。組織擬訂全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以及金融相關的地方性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地方金融統計、分析和研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項目融資工作;推動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協調推進全市銀行信貸市場、保險市場、資本市場發展,大力培育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和直接融資業務;統籌指導全市農村信用合作機構深化改革,組織推動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最佳化整體金融服務發展環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金融精準扶貧,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三)金融監管科。負責做好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區域性股權市場、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大宗商品、環境權益、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的日常監管公司;統籌做好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其他新型小微金融主體組建和申報。牽頭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織協調中央駐雲浮金融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防範、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範工作,推動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系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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