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雲浮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是雲浮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軍民融合發展。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產業政策;參與擬訂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牽頭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組織實施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工業、相關生產服務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領域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統籌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物資管理工作。
(四)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的措施和意見。
(五)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八)牽頭負責企業數據信息採集、統計、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牽頭做好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負責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九)統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組織協調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工作,統籌推進電子政務;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
(十)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化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準;協調經濟社會數據資源的組織管理;指導推進社會經濟各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全市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二)協助推進國家、省和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三)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國防科技工業的民參軍、軍轉民工作;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執行民用爆炸物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建設項目驗收、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五)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督辦、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綜治維穩、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督辦、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培訓教育、計畫生育、內部審計、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建、工青婦等工作。
(二)綜合與法規科。
綜合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建議;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
(三)運行監測科。
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企業有關信息統計、分析、報告等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
組織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執行;提出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承擔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化解產能過剩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承擔全市稀土管理的統籌協調;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營管理;研究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工業設計發展;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指導推進軍民融合發展;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建設項目驗收、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的運行監測分析工作;綜合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
(五)技術改造投資科。
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組織實施有關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備案的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建議;指導相關領域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參與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指導推動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編制和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推動完善企業創新體系,推動產學研用聯合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和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牽頭負責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六)節能與循環經濟科。
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技改項目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七)電力能源科。
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生產資料、生活資料運輸,保障經濟安全運行和重要物資供應;承擔相關領域應急管理、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的牽頭工作;組織協調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調控、供應和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經營資格、監督管理煤炭經營工作。
(八)工業園區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工業園相關目標考核評價工作。
(九)電子信息與軟體服務業科。
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軟體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和信息技術服務的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信息化推進科。
統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編制信息化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普及套用;推進信息消費發展;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國家、省和市重點信息化工程;推動工業、信息化領域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二)行政執法科。
組織實施電力、成品油、煤炭、民爆物品市場和節能監察等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市中小企業局。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提出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搞好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管理、服務;指導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微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城鎮集體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十四)市大數據管理局。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研究和套用工作;推動大數據收集、管理、開放、套用等標準化工作;推動全社會大數據形成機制的建立和開發套用;承擔企業情況綜合工作,負責企業數據收集和存儲;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組織協調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組織協調網上辦事大廳等電子政務一站式服務建設;負責統籌政務信息網路系統、政務數據中心的建設和管理;統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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