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水務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公開條例》)的規定,現公布雲浮市水務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內容主要是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市水務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包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主要做法、下一步工作計畫。

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2015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雲浮市水務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範行政行為、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來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止,雲浮市水務局公開發布各類信息458條,其中通過網站公布信息283條,微信公眾平台發布123條,發布工作簡報52期。在局網站公布信息中:要點新聞 56條,水務動態83條,三防動態38條,公告等其他信息106條。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市水務局沒有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同時也沒有公開任何不應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在局入口網站收到民眾投訴25宗,已辦結25宗,在辦結投訴中,得到民眾的認可。
(三)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市水務局沒有因依申請公開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四)涉及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市水務局沒有收到申請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沒有因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訴訟。
二、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健全機構
2015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執法監察科,具體負責組織協調開展信息公開日常工作,按“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把信息公開的各項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科室(辦),形成統一領導、執法監察科歸口管理、職能科室(辦)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
(二)建章立制,規範管理
1、制定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對全局信息公開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組織領導、責任追究等作出具體規定。
2、建立信息公開考核制度。進一步完善了《雲浮市水務局網站信息發布考核辦法》,制定《雲浮市水務局網站信息發布獎勵辦法》,明確了年度考核的方式和獎懲措施。辦公室每月對各科室(辦)信息公開工作量進行考核公布,並與每個科室年終信息化工作評比掛鈎,切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3、制定依申請公開制度,規定了依申請公開的方法、程式、審查和答覆等要求,在局辦公室設立依申請公開受理點。
4、制定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實行科室負責人、局辦公室、局領導的三級審查機制。
(三)打造信息平台,推進信息公開
2015年,雲浮市水務局入口網站設有水務概況、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網上辦事、三防信息、便民服務、水務動態、三防動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台欄目。在入口網站的基礎上,增設是雲浮市水務局微信公眾平台,通過微信公眾平台發布公開各類水務動態信息,通過入口網站和微信公眾平台作為主要宣傳陣地,不斷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豐富公開內容,及時充實和更新了各個欄目內容,初步建成了目錄規範、編碼統一、結構合理、層次清晰、覆蓋面廣、易於監管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
三、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畫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5年,雲浮市水務局信息公開工作仍然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個別科室和下屬單位對單位信息公開工作不夠重視,上傳和更新的信息數量較少,內容不夠全面;二是信息的發布時效與質量仍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計畫
1、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繼續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等工作機制,推動落實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保密審查機制和年度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議制度。
2、強化部門職責,確保信息質量。提高全局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最佳化信息公開目錄結構,突出重點,提高時效性和針對性,同時加大檢查監督力度,滿足不同層面對水務信息的需求。
3、拓寬監督渠道,接受各界監督。進一步整合資源,做到應公開的必須公開,讓廣大公眾了解各項水利工作,方便民眾辦事,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廣泛、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4、建立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依據信息公開的有關新規定,及時梳理和上傳水務信息,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範圍,形成長效機制,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跨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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