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雲浮市民政局2014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複議及提起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個方面。本報告數據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內容,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五、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情況,六、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畫,

一、基本內容

2014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結合民政工作實際,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眾期盼,以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為重點,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進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更好地發揮信息公開對建設人民滿意的現代化服務型民政的促進作用。
一是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為進一步深化和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在年初工作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調整和完善了局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了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
二是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更新部門工作動態、人事任免、規範性檔案、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檔案。
三是做好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工作。推進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養老機構審批等行政許可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探索建立權力清單制度,繪製職權清單、制定職權運行標準。
四是完善公開制度建設。嚴格落實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進一步最佳化公開指南,細化公開範圍和目錄,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止,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2條。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3條;政策法規類信息2條;民政動態信息45條;公告類信息22條;政務公開類2條;其它信息類68條。
(二)公開方式
1.公開欄。在我局辦公樓一樓、四樓設定信息公開欄和徵求意見箱。
2.網際網路。公眾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雲浮市民政局信息網站可查閱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3.行政中心民政服務視窗。我局把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民政視窗設為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中心,印製便民小冊子方便公眾查閱。
4.公共媒體。通過電台、電視台、報紙等,定期或不定期地發布重要政府(民政部門)的信息,保障民眾對民政工作的知情權。

三、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4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0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本年度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事務的費用支出,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情況

我局沒有收到申請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沒有因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訴訟。

六、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畫

存在主要問題是涉訪事件向信息公開申請轉移,信息公開統籌協調難;信息數量不多,內容不夠全面;信息的發布時效與質量仍有待進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將努力做好如下四方面工作,不斷提高信息公開水平。一是進一步完善公開機制,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繼續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等工作機制,推動落實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保密審查機制和年度報告制度,建立健全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議制度。二是強化部門職責,確保信息質量。提高全局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最佳化信息公開目錄結構,突出重點,提高時效性和針對性,同時加大檢查監督力度,滿足不同層面對水務信息的需求。三是拓寬監督渠道,接受各界監督。進一步整合資源,做到應公開的必須公開,讓廣大公眾了解各項水利工作,方便民眾辦事,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廣泛、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四是建立信息公開長效機制。依據信息公開的有關新規定,及時梳理和上傳水務信息,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和準確性。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範圍,形成長效機制,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跨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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