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雲浮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雲浮市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工作室、公寓環境衛生工作。
(二)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辦公室和市紀委的電訊、交通、生活福利、辦公設備、水電、會議接待服務。
(三)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辦公室和市紀委的經費預算、資金管理使用、工資福利發放及物資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紀委機關的房產管理和市機關辦公大院的規劃、建設工程以及機關住房建設與維修。
(五)負責機關辦公大院的綠化以及為大院內各單位提供膳食、水電等方面的服務。
(六)負責市機關辦公大院和市領導住宅區、機關生活區的安全保衛工作。
(七)負責機關大院的檔案、報刊收發工作。
(八)承擔全市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負責市直單位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建立健全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章、管理制度、實施辦法等;
2、負責局的檔案草擬和來往文電的承辦、檔案管理、信息報送、檔案保密等工作;
3、負責局網站的日常管理、維護與更新等工作;
4、負責局機關會議和機關的文體活動組織和策劃工作;
5、檢查督促各職能部門崗位的工作完成情況;
6、管理收發室,負責大院機關檔案、報刊收發工作;
7、管理打字室,負責局機關檔案資料的文印工作;
8、協調局屬各科室(部門)的業務工作關係;
9、協調處理機關大院內各類應急突發事件;
10、協助做好各項大型會議(活動)的會務後勤和接待工作;
11、參與國有資產登記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級以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人事科
1、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退休人員服務、政治思想教育(培訓)工作;
2、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工資福利工作;
3、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法人證書年審及變更、幹部檔案管理工作;
4、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年度統計工作;
6、負責局新一輪扶貧開發“雙到”工作;
7、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就業與失業登記;
8、負責幹部職工請(休)假的登記管理工作;
9、協同相關部門辦理市領導(副廳級以上)工資福利的相關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行政科
1、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副廳級)和市四套班子正、副秘書長的生活事務管理;
2、負責保障行政中心南北樓、人大樓、政協樓、公寓、飯堂、綜合樓的供水、供電、通訊;
3、負責做好市行政中心區域內公共環境的綠化、美化、淨化工作;
4、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各種會議的後勤、會務管理工作;
5、管理領導工作室保潔組、大樓保潔組、綜合樓保潔組、公寓保潔組、水電通訊維修班、花卉組的工作;
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會科
1、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辦公室及本局的財務、審計、工資福利的發放和各種會議、活動經費預算和管理工作;
2、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的生活福利和醫療保健費用跟蹤工作;
3、負責機關飯堂和機關生活服務部的財務管理工作。
(五)房管科
1、負責行政中心辦公大樓、市教育綜合大樓及領導公寓、幹部周轉房、機關飯堂及產權歸我局所有的房屋的維護、管理工作;
2、負責機關辦公大院區域範圍內房屋的規劃、建設工程和維修工作,包括改建、翻新、裝修、維修、驗收等;
3、負責機關大院各單位辦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辦公用房、領導公寓以及幹部周轉房住宿的調整方案,包括與用房單位(個人)簽訂用房協定、退房時辦好物資清點手續等;
4、協助局辦公室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辦公室和市紀委公有物資的登記、管理和調配工作,協助局辦公室做好倉庫物資出入倉登記手續、公有物資回收登記等;
5、負責機關大院零星維修工程項目的預算、核結算、編制工作;
6、負責機關大院內的辦公用房天花、走廊、衛生間(包括天花、排污設施、地板、大門)、玻璃門窗、門鎖、下水道、化糞池、樓面天溝、牆體內外的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跟蹤落實有關工作;
7、負責公寓、周轉房、機關飯堂等樓房的配套設施的日常檢查工作。
(六)交通科、市直公務用車管理服務中心
1、負責公車管理服務中心全體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2、負責組織落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四套班子開展全市性重要工作和機要通信、應急、政務接待等公務活動的用車;
3、負責市直機關跨區域遠距離(即除了雲城區的雲城街、高峰街、河口街、安塘街等規定區域以外的區域)公務出行、機要通信、政務調研、大型會議、應急處理、政務接待等公務活動用車;
4、負責市政府大院機關後勤服務用車;
5、負責對定向化保障車輛實行統一管理、集中使用;
6、負責公車管理服務中心所有車輛的燃油、路橋、年審、維修保養、保險等服務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七)保衛科、保全中隊
1、認真貫徹落實“以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的內保工作方針,切實做好轄區的安全防範工作,努力創建一個安全、祥和、文明、有序的辦公、生活環境。
2、南門、北門、人大、政協、檔案館五個崗位在辦公工作日的上、下班時間段實行禮賓崗哨,值班人員在區域門前站禮賓崗。
3、值勤時應認真觀察所負責轄區的情況動態,在當班時不做與職責無關的事項。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按程式向科隊領導及時報告。
4、仔細留意進入轄區的外來人員、外來車輛。必要時檢查進入辦公大樓人員的證件,並按局規定做好有關登記等工作。
5、仔細詢查攜帶進入轄區的物品,必要時要求有關人員出示證明,方可準入。大宗物品的出入則應檢查是否有公物管理單位所出具的證明,否則不予放行。
6、若轄區內出現人員打鬥現象,應主動上前勸阻,制止事情進一步惡化,並視情況及時向科隊領導匯報或直接報警。
7、維持良好的上訪秩序。應及時掌握上訪人員的上訪基本內容,了解人員特徵、語言、動態等,並通過對講機知會其他崗位當值人員,加強防範,提高警惕,防止上訪人員竄入辦公場所內部。
8、引導外來施工人員將車輛停泊在指定地點。
9、未經科隊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允許廢品收購人員進入辦公場所進行收購,如有個別部門需要他人收購廢品的必須提前通知保衛科辦理有關手續。
10、嚴格執行南廣場籃球場的開閉場時間管理,引導前來打球的人員文明打球、安全打球。
11、在晚上和非辦公時間應阻止外來車輛在辦公樓轄區內停放。
12、領導住宅區的值勤人員除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外,需協助做好領導的服務工作。節假日若有市領導歸來,值勤人員要向科隊領導報告。
13、加強對南廣場外來遊玩人員的管理,引導他們文明遊玩,愛護公物,自覺保持環境衛生。南廣場的管理按現行的《南廣場的管理規定》執行。
14、做到節約用電、安全用電。轄區內住宿點不能私拉亂接電源,做到人走燈滅,斷電源開關。
15、加強安全消防檢查,熟悉消防知識,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的放置位置要充分了解,對消防器械的正確使用要充分認識,人人皆知。
16、北門值勤人員應自覺搞好辦公室的衛生清潔,保持室內乾淨整齊。值凌晨班的,下班前還要把辦公室的地板拖掃乾淨,才能交班。
17、當值人員和非值班人員在轄區內應注意個人形象,同時多觀察外來人員的動態,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八)公共節能科
1、承擔全市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
2、負責市直單位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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