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屬負責本轄區住房公積金日常管理工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地址:廣東雲浮市
  • 主任:馮傑煥
  • 類別:政府機構
機構設定,決策機構,管理機構,監督機構,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機構設定

決策機構

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是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本轄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決策職能的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
(三)在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範圍內,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銀行;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包括購買國債的比例或金額)及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五)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
(六)審批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申請;
(七)審議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
(八)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九)聽取財政部門對住房公積金監督情況的通報、人民銀行對受委託銀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監管的通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審計報告進行整改的匯報,並作出相應的決議或處理意見;
(十)審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積金呆壞帳核銷申請;
(十一)審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向社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年度公報;
(十二)推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選,對不稱職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換建議;
(十三)需要決策的其他事項。

管理機構

雲浮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屬負責本轄區住房公積金日常管理工作的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並組織執行,編報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二)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設區城市財政部門審核,提交管委會審議後組織執行;
(三)委託由管委會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指定的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協定,按規定支付手續費;
(四)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指導、監督分支機構的內部核算;
(五)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六)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發放,按照管委會審議批准的比例購買國債;
(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八)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設區城市財政部門審核,報管委會審議後執行;
(九)審核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
(十)與職工、單位和受委託銀行定期對賬;
(十一)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賬,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十二)組織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屬機構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並與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聯網,納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向設區城市財政部門和管委會報送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定期向社會公布;
(十四)向設區城市財政部門提出住房公積金呆賬核銷申請,經管委會審議通過後,根據省級財政部門的審批意見辦理呆賬核銷,並報上級住房公積金行政監管部門備案;
(十五)承辦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管理中心在各縣(市)設立管理部作為辦事機構,管理中心對各管理部實行法人內部授權管理。

監督機構

國家建設部為部級監督部門,省建設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分局為省監督部門,雲浮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雲浮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雲浮監管分局為本市的監督部門,依據管理職權,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的監督。

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馮傑煥(主任)
負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全面工作;組織承辦市委市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市府辦黨組交辦的任務;分管文秘綜合、保密、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陳 政(副主任)
協助主任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全市住房公積金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公積金歸集、提取、委託貸款等日常業務,以及組織人事、工會、信訪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單位內務管理,組織公積金貸款審核和審批,做好公積金政策宣傳、制度建設、行政執法、專項檢查等工作;兼公積金委託貸款審批小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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