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路管理機構設定有關規定,以及《關於雲和縣公路管理機構改革的批覆》(雲編〔2003〕1號)和《關於同意雲和縣公路管理段更名為雲和縣公路管理局的批覆》(雲編〔2011〕5號)精神,設立雲和縣公路管理局,掛雲和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牌子,為縣交通運輸局下屬副科級承擔行政職能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路管理機構設定有關規定,以及《關於雲和縣公路管理機構改革的批覆》(雲編〔2003〕1號)和《關於同意雲和縣公路管理段更名為雲和縣公路管理局的批覆》(雲編〔2011〕5號)精神,設立雲和縣公路管理局,掛雲和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牌子,為縣交通運輸局下屬副科級承擔行政職能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公路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全縣省道、縣道公路的養護管理工作;對公路養護、大中修、改建工程的計畫及實施進行管理。
(三)負責鄉道以上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和保護公路路產、路權,依法檢查、制止、處理各種侵占、損壞、污染、違法利用公路及其他違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指導、監督鄉村公路的養護管理。
(五)組織實施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的套用與推廣。
(六)承擔交通公路戰備、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工作。
(七)組織全縣公路交通量調查、路況調查及登記、上報等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雲和縣公路管理局設5個職能科室和3個派出機構:
(一)5個職能科室
1.綜合辦公室。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圍繞局年度各項工作目標,落實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做好收發、文秘、印發、政務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單位機構、編制、考核、勞動工資、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創建和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管理本局印章,做好印章刻制、封存工作。辦理以本局名義的介紹信、證明。負責做好民眾來信來訪、上級督查批示、會議決定、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等事項的督辦與反饋工作。負責本單位財務收支計畫的編制及組織實施。負責搞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定期清理核對工作,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管理財務檔案,做好保密工作,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等工作。負責局車輛管理、調度工作,負責局綜合治理、安全防範工作。
2.養護工程科。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按時保質完成養護和工程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公路養護技術規範》標準,做好年度養護計畫的編報和銜接工作,編制下達季度小修工程經費計畫。負責對管養公路的巡查、指導、監督、檢查工作。承擔養護機械的購置、驗收、使用管理和報廢工作。負責交通量調查及公路養護管理的各類統計上報、路況登記工作。承擔公路綠化、橋涵構造物、沿線設施維修及公路水毀搶險、修復等工作。
嚴格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及相關制度組織工程招投標。抓好項目設計、施工及相關契約起草等前期工作;組織圖紙會審,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按照國家相關規範,確保施工安全,監督施工質量,控制施工進度;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變更、簽證及工程款的支付。按有關規定組織相關部門對工程建設有關材料、設備進行認質認價。組織實行工程的交、竣工驗收,收集整理施工過程中應具備的全部資料,並交給局檔案室存檔,按照契約有關規定處理保修內出現的各種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竣工工程的審計工作,認真做好零星工程的預決算。
3.農村公路管理科。宣傳貫徹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農村公路養護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範。負責農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危橋改造、安全保障等工程的立項、測設、預算、報批、招投標、施工管理及質量控制、竣工驗收、決算審核,提出工程項目資金計畫安排建議和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擬定全縣農村公路的養護管理辦法以及具體實施措施,提出全縣農村公路路況目標計畫,負責對農村公路計畫養護及路況目標任務實施監督、檢查和考核,負責對農村公路養護市場、養護技術、養護作業的行業管理。
4.橋隧安全科。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以及本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完善、修改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三防”“春運”以及特殊環節制定的專項預案,上傳下達有關安全通知、指令。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深入施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適時組織、參加各種安全會議。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做法。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參與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和處理。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完善各項作業資料和各種資料歸檔。及時報送各種總結、報告、報表等材料。
負責橋樑隧道日常、定期的檢查維護,日常管理橋隧工程的組織實施。
5.路政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宣傳、貫徹並執行公路路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上級要求,制定大隊工作計畫及完成計畫的措施。負責大隊路政隊伍的建設,組織路政人員的政治業務培訓,檢查督促基層規範化工作執行情況,參加對路政中隊開展執法檢查、廉政建設的監督考核工作。統計、匯總、上報全縣路政管理的各項報表、總結、信息和資料。負責大隊路政票據、法律文書、證章、車輛、服裝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待和處理路政信訪工作,協調處理內部的相關事務以及檔案收發,執行催辦業務。辦理須由大隊審核或審批的路政事宜,並做好路政管理的宣傳報導工作。
(二)3個派出機構
分別為小順路政管理中隊、城西路政管理中隊、崇頭路政管理中隊。按照大隊下達的路政管理工作計畫、目標、任務,具體落實各項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路產,實施公路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各類損壞公路路產的案件。負責轄區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的管理。負責查處違章超限車輛行駛公路事宜。負責中隊轄區內公路交通標誌、標線管理工作。負責審核、上報轄區內各類埋設、架設、增設交叉、占(利)用、挖掘公路、設定非公路標誌、採石、挖沙等路政許可事宜。維護公路養護作業、施工路段的正常秩序,確保施工路段安全暢通。及時上報路政報表、小結、收集信息和資料等。負責中隊票據、證章、車輛、法律文書的正確使用和管理。
人員編制
雲和縣公路管理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1名(其中工勤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科),書記1名(副科);股級職數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