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級重要濕地名錄

雲南省級重要濕地名錄

雲南省級重要濕地名錄,2016年1月,雲南省政府門戶網公布首批省級重要濕地名錄,麗江老君山九十九龍潭霑益海峰騰衝北海、丘北普者黑洱源茈碧湖洱源西湖劍川劍湖7處濕地被列為第一批省級重要濕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級重要濕地名錄
  • 地理位置雲南省
  • 公布時間:2016年1月
  • 公布機構:雲南省政府門戶網
發展歷史,相關政策,

發展歷史

首批省級重要濕地名錄
2016年1月,雲南省政府門戶網公布首批省級重要濕地名錄,麗江老君山九十九龍潭霑益海峰騰衝北海、丘北普者黑洱源茈碧湖洱源西湖劍川劍湖7處濕地被列為第一批省級重要濕地。
此次公布的7處濕地中面積最大的為丘北普者黑省級重要濕地,面積為7525.19公頃。大理洱源縣擁有茈碧湖、西湖兩處省級重要濕地,數量為全省最多。
第二批省級重要濕地名錄
2016年12月2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布“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二批省級重要濕地名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經核定,省人民政府同意將巧家馬樹、富源小海子、鶴慶草海、盈江、寧蒗青龍海、寧蒗拉伯、蘭坪箐花甸、香格里拉千湖山等8處濕地列為第二批省級重要濕地,現予公布。
有關州、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管理,設立省級重要濕地界標。各地、有關部門要按照《雲南省濕地保護條例》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濕地保護工作的意見》(雲政發〔2014〕44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濕地保護工作,科學處理好濕地保護和資源合理利用的關係,充分發揮濕地生態服務功能。
第三批省級重要濕地名錄
2018年5月3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雲南省第三批省級重要濕地名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經核定,省人民政府同意將尋甸橫河梁子、永善黑頸鶴棲息地、彝良雨龍山、雙柏黃草壩、雙柏九天、玉溪撫仙湖、石屏異龍湖、普洱五湖、大理洱海、賓川上滄海、古城九子海、永勝程海、寧蒗瀘沽湖、德欽雨崩、德欽祖數通、維西華冉底等16處濕地列為第三批省級重要濕地,現予公布。
有關州、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管理,設立省級重要濕地界標。各地、有關部門要按照《雲南省濕地保護條例》《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濕地保護工作的意見》(雲政發〔2014〕44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濕地保護修複製度方案的實施意見》(雲政辦發〔2017〕131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濕地保護工作,科學處理好濕地保護和資源合理利用關係,充分發揮濕地生態服務功能。

相關政策

雲南省級重要濕地認定辦法
第一條 根據《雲南省濕地保護條例》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濕地保護工作的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省級重要濕地認定是指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按程式開展認定相關工作後,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省級重要濕地名錄的過程。
本辦法所稱的省級重要濕地是指在濕地典型性、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重要性等方面具有雲南省重要意義,符合我省制定的《省級重要濕地認定》(DB53/T 626-2014)標準,經過認定後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濕地。
第三條 省級重要濕地命名方式為:
州(市)或縣(市、區)規範化簡稱+濕地名+省級重要濕地。  
第四條 省級重要濕地認定工作以《省級重要濕地認定》(DB53/T 626-2014)作為技術標準,按下列程式開展工作。
第五條 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省濕地資源調查成果和濕地保護管理情況及其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提出適宜開展省級重要濕地認定的區域(以下簡稱認定區域)。
第六條 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認定區域的資源調查與評價工作,形成認定報告。
第七條 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轄區內的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好認定區域的濕地面積、範圍、土地權屬、保護狀況等相關調查工作。
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認定報告進行審核,對認定區域的濕地面積、範圍、土地權屬等出具意見,並為認定區域明確專門的保護機構。
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將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的認定報告和相關材料上報州(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第八條 州(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將認定報告和相關材料報州(市)人民政府,對認定區域的濕地面積、範圍、土地權屬、保護機構等進行審核並出具意見。州(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由州(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將認定報告和相關材料上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第九條 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省級重要濕地認定相關材料後,組織省濕地保護專家委員會對認定材料進行評審,形成評審意見,並提出省級重要濕地建議名錄。
第十條 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將經評審後的省級重要濕地認定報告和建議名錄徵求省級相關部門意見。
第十一條 經徵求省級相關部門意見後的省級重要濕地建議名錄,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定區域所在地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二條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將省級重要濕地名錄上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
第十三條 經認定並公布的省級重要濕地嚴格按照《雲南省濕地保護條例》進行保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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