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科技廳關於2015年繼續選派技術創新人才赴已開發國家訪學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科技廳關於2015年繼續選派技術創新人才赴已開發國家訪學的通知
  • 發布單位:雲南省科技廳
  • 年份:2015年
有關單位:
根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建設創新型雲南行動計畫要求,為加強我省與已開發國家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提升我省科技創新能力,為實現我省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提供科技和人才保障,雲南省科技廳於2009年起實施技術創新人才海外培訓計畫,資助我省技術創新人才及培養對象和我省企事業單位中從事重點產業研發及創新工作並取得突出業績的科研人員,赴已開發國家開展為期3—6個月的出國訪學進修,並根據資助人員的出訪時限,對其一次性資助人民幣4—8萬元。截至2014年底,已選派資助71名優秀科技人才出國訪學。
為進一步做好技術創新人才培養工作,2015年雲南省科技廳將繼續選派優秀科技人才赴已開發國家訪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雲南省技術創新人才及培養對象,以及我省企事業單位中從事重點產業技術研發及創新工作,並取得突出業績的科研人員。
(二)從事科研領域主要為生物、信息、礦冶及新材料、先進制造、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等我省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
(三)有良好的外語基礎,能正常交流開展工作,並具備較強的對外聯繫能力,能自行聯繫符合要求的出訪機構並能順利出訪。
(四)派員單位應對所選派的申請人進行嚴格把關並加強管理。
二、時限及資助方式
(一)時限
出國訪問時限為3—6個月,即不低於90天(含90天),不高於180天(含180天)。
(二)資助方式
由省科技廳根據獲得資助人員出訪時限對其一次性資助人民幣
4—8萬元,並由派員單位先行墊付。待訪學結束回國後提交護照複印件(含簽證及出入境記錄)、調研報告(行業或專業領域)、個人工作總結、訪學機構書面鑑定(含訪學時限、個人表現等)等材料,經審核合格後撥付資助經費。
三、訪問國別及機構
訪學目的地為歐、美、日、澳等已開發國家知名企業、科研院所、大學等。獲得資助人員按規定自行辦理出國(境)手續。
雲南省科學技術廳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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