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審計廳
- 外文名:Yunnan Provincial Audit Office
第一條為規範本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推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結合本機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第三條應當予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包括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第四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開、公正、便民和時效的原則。對下列政府信息,本機關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
(一)機構設定、職責範圍、辦公地點、聯繫方式;
(二)廳領導成員、廳機關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及廳屬具有行政職能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三)由審計機關實施、監督執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
(四)審計監督的程式、方式、時限、審計處理處罰種類、審計結果公告;
(五)審計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審計計畫;
(六)審計行政複議的辦理機構、依據、條件、期限和程式;
(七)審計工作紀律、服務承諾、民眾監督的途徑和方法等事項;
(八)公務員招考、錄用以及公開選任幹部的條件、程式、結果等情況
(九)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監督部門的名稱和聯繫方式;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十一)公開義務人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
第五條對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於信息生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第六條審計結果公告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之一。發布審計結果公告,應當按照《雲南省審計廳審計結果公告試行辦法》執行,並確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的公告的屬性。
第七條除應當主動公開以外的其他公開的政務信息,屬於依申請公開的信息。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按雲南省審計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辦理。
第八條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在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進行公開,同時可以根據需要,通過政府公報、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開。
第九條根據審計結果公告的屬性,對主動公開的審計結果公告,按照本機關與新聞媒體簽訂的《審計宣傳工作備忘錄》執行,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向新聞媒體、網路媒體提供公告內容,積極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第十條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審計政府信息,在本機關辦公樓一樓大廳設立電子信息觸摸查詢系統和電子顯示大屏,在本機關辦公樓附一樓檔案室設立政府信息公開資料索取點。
第十一條凡違反本規定,一律按照本機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