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優質工程獎”(以下簡稱省優工程獎),是經省政府批准的省級工程獎,是雲南省建築工程最高榮譽獎。省優工程獎評選對象為省內、外建築業企業在雲南省內承包,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工程,獲獎單位分為主要承建單位、主要參建單位和監理單位。評選工作委託雲南省建築業協會組織實施。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強制性條文的要求,為了促進建築業企業增強質量意識,推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結合雲南省近年來評選省優質工程獎活動情況,為適應新形勢、新特點、新要求,決定對原《評選辦法》進行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優質工程獎
評選範圍,申報程式,申報資料,申報要求,工程複查,工程評審,獎項設定,獎勵,紀律,其他,
評選範圍
申報“省優工程獎的主要承建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以安裝工程為主體的工業建設項目中,承擔了主要生產設備和管線、儀器、儀表的安裝;在以土建工程為主體的工業建設項目中,承擔了主廠房和其它生產相關的主要建築物、構成物的施工。
2、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園林工程中,承擔了主體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3、在公共建築和住宅工程中,承擔了主體結構和部分裝修裝飾工程。
一項工程允許有三家建築施工企業申請作為“省優工程獎的主要參建單位。主要參建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與總承包企業簽訂了分包契約。
2、完成的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10%以上。
3、完成的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質量同樣達到本省或地區同類工程先進水平。
申報程式
1、施工企業,無論是本地或外地的(含省外企業)承建的工程,符合《評選辦法》所列條款的,均可申報《雲南省優質工程獎》。
2、各地、州、市申報“省優工程獎”的施工企業,可向本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築業協會申報。跨地區的施工項目,還需徵求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築業協會意見。
3、申報“省優工程獎的主要參建單位和監理單位由主要承建單位一同申報。
申報資料
(1)申報資料總目錄,並註明各種資料的份數;
(2)<雲南省優質工程獎申報表>一式兩份;
(3)工程項目立項批文複印件一份;
(4)施工許可證及城市規劃許可證複印件各一份;
(5)工程設計合理、先進的證明材料(地、州、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原件)或優秀設計材料複印件一份;
(6)工程概況和施工質量情況的文字資料一式兩份;
(7)工程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的監理報告一份;
(8)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備案表複印件一份;
(9)總承包契約或施工契約書複印件一份;
(1O)主要參建單位的分包契約複印件一份;
(11)反映工程概貌並附文字說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20張。
申報要求
(1)必須使用雲南省建設廳統一印製的《雲南省優質工程獎申報表》,複印件無效。表內簽署意見的各欄,必須寫明對工程質量的具體推薦意見。對未簽署具體推薦意見的視為無效;
(2)申報資料中提供的檔案、證明和印章等必須清晰容易辨認。
(3)申報資料必須準確、真實,並涵蓋所申報的全部內容。資料中涉及建設地點、投資規模、建築面積、結構類型、質量評價、工程性質和用途等數據的文字,必須與申報工程一致。如有差異,有相應的變更手續和檔案說明。
工程複查
第十四條被推薦工程經初審合格後進行現場複查。省建設廳建管處和省建築業協會秘書處共同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組成若干複查小組對工程進行複查。被查工程所屬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築業協會派人配合複查工作。
工程複查內容和要求:
1、聽取承建單位對工程施工質量的情況介紹。主要介紹工程特點、難點、施工技術及質量保證措施,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水平和質量評價結果。
2、實地查驗工程質量。凡是複查小組要求查看的工程內容和部位,都必須予以滿足,不得以任何理由迴避或拒絕。
3、聽取使用單位對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複查組與使用單位座談時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的有關人員應當迴避。
4、查閱工程有關的內業資料:
(1)立項審批資料,包括工程立項審批檔案、規劃許可證,工程報建批覆檔案等(上述資料應是原件);
(2)全部技術與質量檢驗資料;
(3)全部管理資料。
有關技術、質量檢驗和管理資料中,按照有關規定,應該是原件的必須提供原件。
5、複查小組對工程複查的情況進行現場講評。
6、複查小組向評審委員會提交書面複查報告。
工程評審
“省優工程獎的評審工作由省優工程獎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由有關單位和部門的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並熟悉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強制性條文的工程技術人員組成。
評審工作實行“質量第一的原則,堅持嚴格認真、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評審委員會的成員由評審委員本人參加,不得委派代表參加。
評審委員會根據被推薦工程申報材料和工程複查小組的複查意見,審查、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獲得雲南省優質工程一、二、三等獎的工程項目。
評選獲得雲南省優質工程一、二、三等獎的主要依據。
獎項設定
1、雲南省優質工程一等獎:
(1)具有接近國內工程質量先進水平省內一流工程;
(2)積極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效果顯著;
(3)施工技術資料齊全,印章、檔案、複印件、照片清晰;
2、雲南省優質工程二等獎:
(1)具有省內工程質量先進水平;
(2)積極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有效果;
(3)施工技術資料齊全,檔案清晰;
3、雲南省優質工程三等獎:
(1)具有本地區或本系統同類工程先進水平;
(2)推廣使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
(3)施工技術資料齊全。
獎勵
榮獲雲南省優質工程獎的項目,由雲南省建設廳和省建築業協會向獲獎的單位頒發榮譽證書和獎牌,並在雲南建設網和<雲南建築業>雜誌上公布表彰,並允許在獲獎工程上鑲嵌“雲南省優質工程榮譽標誌。獲獎企業和企業主管部門(單位),可結合實際,對有突出貢獻的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職工,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紀律
申報“省優工程獎的單位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請客送禮。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申報、取消獲獎資格的處罰。工程複查人員和評審委員必須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收受申報企業和有關人員的禮品、禮金。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撤銷參與工程複查或評審委員資格,並將違紀行為通知本人所在單位。
其他
條對於已經獲得“省優工程獎稱號的工程,若發現工程存在影響使用功能問題或結構安全隱患,省評審委員會可組織專家對工程進行鑑定,並有權取消該工程”省優工程獎“稱號的決定,並予公告。申報“省優質工程獎由建築企業自願申報,經地、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築業協會以及省有關部門推薦後進行評選。質量達到本地區和本系統一流水平。“雲南省優質工程獎”每年評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