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檔案的實施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是黨中央、國務院準確把握區域合作發展規律和趨勢,根據國際國內形勢深刻變化,統籌東中西協調聯動發展、協同沿海、內陸和沿邊開放作出的重大決策。新形勢下,作為“一帶一路”戰略、長江經濟帶建設、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重要交匯點,我省參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既有獨特的區位優勢,更有廣闊的發展空間。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18號)精神,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提高全方位開放合作水平,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家對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五大戰略定位(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全國經濟發展重要引擎、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核心區、“一帶一路”建設重要區域、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先試區),結合國家對我省的新定位、新要求,以互聯互通、產業發展、對外開放、生態環保、改革創新、統一市場建設、社會事業合作為重點,全方位高水平深化與“9+2”各方的合作。充分發揮我省通道、平台、視窗優勢和作用,統籌對內對外開放,在泛珠三角區域與“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和南亞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的互動交流中主動作為,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各方共同構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的泛珠三角區域,著力打造我國對外開放新高地,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雲南跨越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主動融入、服務全局。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立足區位、資源、開放優勢,統籌推進“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和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等國家戰略,著力暢通通道、搭建平台、最佳化環境、提升服務,發揮好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主體省份作用,拓展更大發展空間。
改革引領、創新驅動。以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倒逼重點領域深化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有序推廣區域可借鑑、可複製的改革開放制度創新成果,增強改革動力;堅持科技創新,用好泛珠三角區域科技創新優勢,強化市場主體創新能力,將優勢科技資源和創新成果轉化為推動轉方式調結構的強大動力,推動科技入滇,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
統籌推進、重點突破。統籌推進基礎設施、產業、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合作,同時準確把握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集中精力突破關鍵項目,確保對當前經濟成長形成拉動,為長遠發展創造條件。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堅持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市場化改革方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合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積極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擴大社會參與的範圍和水平,激發合作活力和潛力,同時強化政府統籌規劃、政策支撐和協調服務,形成“政府搭台、企業唱戲、社會參與”的合作新局面。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功能定位
泛珠三角區域是走向南亞東南亞的重要戰略支點。發揮我省面向西南開放重要門戶作用,以滇中城市經濟圈為支撐、沿邊開放經濟帶為視窗、對內對外經濟走廊為紐帶,依託現有的滇中新區、沿邊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綜合保稅區和空港經濟區等開放型園區,為泛珠三角區域與南亞東南亞國家深化合作構築通道、搭建平台、創造條件,把泛珠三角區域打造成為走向南亞東南亞的重要戰略支點。
泛珠三角區域對外合作的綜合交通樞紐。發揮我省作為泛珠三角區域連線“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的區位優勢和樞紐作用,打造外接南亞東南亞,內連西南及東中部腹地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能源管網、物流通道和通信設施,把我省建設成為我國從陸上連線印度洋的戰略通道。
泛珠三角區域開放創新先行先試區。以加快設立邊(跨)境經濟合作區和邊境旅遊合作區為突破口,在促進出入境便利化、改進監管服務、規範法制環境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建設沿邊自由貿易區,在投資、貿易、金融、綜合監管等領域進行制度創新,打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為泛珠三角區域進一步改革開放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我國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強化珠江—西江雲南段水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深入推進長江上游森林生態建設及濕地生態系統保護、高原湖泊水環境綜合治理和重點區域石漠化治理,開展針對中下游受益地區的生態補償機制研究,全面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切實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構建珠江—西江上游生態安全螢幕障,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
二、促進區域經濟協同發展
圍繞“一核一圈兩廊三帶六群”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空間格局,統籌對內對外開放,加快完善與周邊國家和周邊省(區、市)的產業分工協作體系,明確功能定位,形成各具特色、優勢互補、分工協作、良性互動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提升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綜合競爭力。
(一)依託高鐵經濟帶最佳化區域空間布局
依託滬昆、雲桂、南廣等鐵路通道,充分利用區域各方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形成相互配套、優勢互補的產業發展體系,重點推進先進裝備製造、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生物醫藥和大健康、新材料、旅遊文化、信息、現代物流、食品與消費品製造等產業合作,促進物流與交通的融合發展,共同打造贛湘黔滇、粵桂黔滇等高鐵經濟帶,促進沿線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發揮高鐵資源的輻射帶動作用,推進沿線公路、鐵路、機場、城際交通網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對接,帶動沿線人力資源、科學技術、土地、資本、信息等生產要素交流與合作,促進珠三角、北部灣、成渝經濟區、黔中、滇中等城市群之間的聯繫與交流,加強與毗鄰省(區、市)間的發展規劃銜接,推動空間布局協調、時序安排同步,共同打造輻射南亞東南亞的重要經濟支撐帶。(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環境保護廳、扶貧辦、旅遊發展委、民航發展管理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培育先進產業集群
按照“產業鏈帶動、組團發展、產城融合、城鄉統籌”的要求,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合作項目落地實施,著力培育一批特色鮮明、輻射力大、競爭力強的產業集群,提高我省產業集中度和集聚力,增強產業核心技術、品牌效應和行銷網路優勢,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打造生物醫藥產業集群。鞏固和擴大我省生物醫藥產品在泛珠三角區域市場占有率,促進生物醫藥大健康產業發展,提升中藥(民族藥)產品質量和效益。推動新型疫苗和抗體藥物等生物製品研發和產業化,發展化學仿製藥,最佳化生物醫藥產業結構。重點發展疫苗、抗體製劑、診斷試劑、幹細胞治療製劑等生物製劑,做大做精三七、石斛、燈盞花、天麻、銀杏、紅豆杉、重樓、龍血竭等系列產品,加強同泛珠三角區域生物科技企業合作,開展國際化科研人才交流,促進生物技術在健康、食品、能源、環境等領域的套用,重點在大宗、珍稀道地中藥材的繁育、種植、深加工、科研等方面加強交流合作。共建區域生物醫藥市場準入制度,重點加強生物醫藥產品研發激勵、市場準入、醫保藥品目錄互認、智慧財產權保護等領域合作。共同推動生物創新藥物的研發和產業化發展,加快生物醫療產品標準信息化建設步伐。(省科技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農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知識產權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打造健康養生產業集群。支持區域內康體養生旅遊企業與我省開展多種形式的跨省合作,充分發揮我省特有的立體氣候和綠色生態等自然資源優勢,按照休閒度假與健康養老、康體療養產業融合發展模式,推動旅遊式、候鳥式、鄉村田園式養生養老發展。延長產業鏈條,創新經營理念,重點發展康體療養、中醫藥(民族醫藥)保健、保健食品、醫藥與醫療器械製造、養生養老地產、健康旅遊、醫療康復與養生保健、健康職業教育與培訓等大健康產業。(省旅遊發展委、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打造旅遊產業集群。加強旅遊規劃的銜接溝通,打造區域旅遊產品和精品線路,加快區域無障礙旅遊區建設,在區域旅遊領域率先實現市場一體化。有效整合我省及周邊省(區、市)的旅遊資源,推動跨省區旅遊圈建設,共同開發川滇黔沿線省(區、市)自駕游旅遊資源和滇黔桂石漠化地區旅遊資源;打響大珠江源旅遊品牌,加快建設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態旅遊區、瀘沽湖摩梭家園、白酒金三角旅遊區等一批跨省旅遊精品。建設一批休閒度假、溫泉療養、旅遊裝備製造、自駕旅遊、戶外運動、邊境跨境旅遊等新業態。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區域連線南亞東南亞的區位優勢,共同做大境內外旅遊市場。強化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的旅遊交流合作,加快發展跨境旅遊,促進滇緬、滇老、滇越等邊境跨境旅遊交流合作,合力打造國際知名旅遊目的地。(省旅遊發展委牽頭;省外辦,昆明海關、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打造高原特色農業產業集群。支持泛珠三角區域農業生產流通企業在我省建設農副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共同推動以糧食、果蔬、咖啡、核桃、橡膠、茶葉、鮮花、食用菌等為重點的農業及綠色農產品加工業的產業化、集約化、規模化發展,打造“雲系”高原特色綠色有機農產品整體形象,提升品牌效益和精深加工附加值,加快綠色特色食品加工業發展。加快生態畜牧業合作,發展一批生態循環的標準化特色畜牧基地。將我省建設成為泛珠三角區域綠色生態食品主產地,鞏固擴大供港澳蔬菜基地建設,擴大生鮮農產品跨省流通規模,開闢我省供泛珠三角區域農產品“綠色通道”。深化泛珠三角區域農業科技交流合作,共同開展農業重大項目招商引資和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省農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科技廳、招商合作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打造新材料產業集群。主動融入“中國製造2025”“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發展戰略,以清潔載能產業為依託,以珠三角地區技術和人才為支撐,積極促進產業轉移,最佳化區域產業分工,在提升我省現有光電子信息材料產業基地、稀貴金屬精加工生產基地創新發展的同時,有序推進鈦及鈦基新材料產業基地、鍺及鍺基新材料產業基地、矽及矽基新材料產業基地、錫及錫基新材料產業基地和銅基新型結構材料及全國重要的銅、鋁深加工基地建設。結合新能源、信息技術、生物製造等產業對先進材料的要求,依託區位優勢,共同培育發展特色明顯的新材料產業聚集區。(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質監局、科技廳、能源局、國資委、商務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打造裝備製造業產業集群。發揮企業主體作用,促進信息化與製造業深度融合,突破關鍵技術、核心技術和系統集成技術,推進裝備製造業集群、協同發展,大幅提升裝備製造業技術創新能力。加快交通運輸設備、電器機械及器材、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儀器儀表、金屬製品等傳統優勢裝備製造業的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動區域內企業和研發機構合作,提升產品質量和水平。加強先進高端裝備製造業合作,重點推進機器人技術、智慧型製造、3D列印、醫療器械、能源科技裝備、現代農業機械、新能源(電動)汽車等領域合作。推進積體電路、光伏產業、LED半導體照明、消費類電子產品、北斗衛星導航等生產領域合作,延伸產業鏈條。支持東部裝備製造龍頭企業將我省作為開拓南亞東南亞市場的前方基地,在我省建廠、組裝、生產、銷售大型成套設備。(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質監局、科技廳、能源局、國資委、商務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打造清潔能源及載能產業集群。加強區域內能源合作,實現能源資源最佳化配置和優勢互補。穩妥推進水電基地和輸電通道建設,積極拓展區域內新能源領域合作,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在適宜地區適度發展光伏發電和風電,以昭通國家級頁岩氣綜合開發示範區為依託,加快我省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發展水電鋁及深加工、磷化工、煤化工、矽冶煉、鐵合金等載能產業,加強礦產資源精深加工合作,鼓勵支持區域內企業在有色、鋼鐵、化工等方面與我省開展資金、技術合作與人才交流,共同推進礦產資源深加工轉型升級。發展雲計算、大數據等高科技高耗電產業,把我省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清潔載能產業基地。(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產業轉移和產能合作
在遵循產能合作特點和產業轉移規律的基礎上,通過制定規劃、政策指導、信息共享等方式,不斷提高與泛珠三角區域的產能合作水平,承接泛珠等東部沿海地區產業及國內外知名企業生產基地轉移。加快推進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和以園區為主的平台和載體建設,增強承接產業轉移的支撐條件。積極承接勞動密集型產業、能源礦產開發和加工業、農產品加工業、輕紡製造業、裝備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等產業轉移,以滇中新區、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邊(跨)境經濟合作區等開放型園區作為承接產業轉移的重要載體和平台,推動產業集聚,形成競爭優勢。研究制定泛珠三角區域產業轉移經濟核算、利益分成等辦法,建立適當的區域產業轉移補償機制,實現資源整合、聯動發展,探索共建泛珠三角區域產業轉移信息平台,實現企業信息和招商信息的交流共享和良性互動,實現互利共贏。(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招商合作局牽頭;省商務廳、財政廳、科技廳、國土資源廳、地稅局,省國稅局,滇中新區管委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佳化要素結構,盤活過剩產能,從過剩產業轉移到有市場需求的產業,實現資源最佳化再配置。充分利用東西部產業梯度和比較優勢,依託現有產業鏈和產業集群,鼓勵區域內園區立足自身產業發展規劃、產業契合度和產業轉移需求,採取“品牌輸出、合作聯動”的方式,逐步建立優勢互補、各具特色、密切協作的合作體系,打造泛珠三角區域產業合作聚集基地。積極探索“飛地經濟”新模式,推動共建跨省合作園區和合作聯盟,共同開展投資促進、項目對接、人才交流、市場開拓等活動,加大對外開放力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地稅局、招商合作局,昆明海關、省國稅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