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晉寧失蹤案

雲南晉寧失蹤案

雲南晉寧失蹤案是指雲南省昆明市晉寧縣晉城鎮連續17人失蹤的案件。截止目前為止已發現一人遇害,其他人行蹤不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晉寧失蹤案
  • 案發時間:2012年4月25日
  • 涉案人員:張永明
  • 案發地點:雲南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
簡介,嫌疑人,責任人處理,

簡介

2012年4月25日,19歲的韓耀在雲南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鑫雲冷庫附近失蹤。家屬在失蹤區域尋找時,竟然發現附近已先後有8名青少年失蹤。這一系列離奇失蹤案在當地引發一定恐慌,昆明市公安局與晉寧縣公安局聯合成立“晉城失蹤人員特偵組”。
雲南晉寧失蹤案雲南晉寧失蹤案
5月初,公安部派出刑事專家工作組赴雲南。
據失蹤者家屬統計:截至20日,“接報”在晉城鎮失蹤人數已從媒體最初報導的5人增至17人,年紀最大的已80歲。
不過,經媒體記者核實,這17人名單中有3人失蹤地點並不在張永明家附近2公里範圍內。此外,之後新增的9名失蹤人員的家屬稱曾報過案,但未提供報案回執單。因此,其所述真實性有待警方核實。
幾乎每一位家屬都堅稱自己的孩子沒有離家出走的理由。此外,家屬們確認所有失蹤者都沒有攜帶大量財物,也沒有與他人發生重大矛盾衝突。
失蹤者家屬們稱,在確認家人失蹤後,他們都報了案。不過,除了一名12歲的失蹤者外,其餘失蹤人員均已過16歲,因家屬在報案時無法提供有明顯侵害痕跡的失蹤現場,所以警方沒有進行刑事立案。
5月21日,公安部派出由公安部領導帶隊的案件督察組,赴當地開展督辦工作。

嫌疑人

5月9日21時,昆明市公安局確認韓耀已遇害,犯罪嫌疑人張永明已被刑拘。警方目前只確認了韓耀的遇害涉嫌是張永明所為,其他失蹤人員家屬也懷疑,56歲的張永明是否有能力接連搞定16歲以上的小伙子。他們認為,要么嫌犯還有同夥,要么是自己的家人並沒有遇害。

責任人處理

經雲南省公安廳建議,當地黨委政府決定免去副縣長、公安局局長達琦明和晉城鎮黨委副書記、派出所所長趙會雲職務,依照有關法律程式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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