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法學院
- 地點:雲南
- 成立:2002年
- 在校生:1287人
教學與師資,培養發展,
教學與師資
一個專業的教學質量是由課程教學質量來體現的,認真落實每門課程的教學環節,就是讓學生掌握專業基礎知識,為培養“專業實踐能力”創造前提條件。我院結合本專業的具體情況,2006年10月制訂了《法學專業課程教學環節管理辦法》(後經幾次修改),就統一教學大綱和教學進度、改進教學方法、細化平時成績、考試改革等做出了具體規定,具有很強的操作性。為了監控課程教學質量,學校採取了學生(匿名)網上評課、督導聽課查訪、期中教學檢查、專項教學檢查、教研室主任聽課、教學單位領導聽課等措施,杜絕了教師講課的隨意性和其他不負責任的做法。
學院為了使校內考試與社會考試適當“接軌”,期末考試實行教考分離,借鑑國家機關招收公務員考試的基本經驗,採取的具體做法是:①於2007年10月制訂了《期末考試命題及評卷辦法》,規定了題型、題量、難易程度、質量要求、保密紀律等,要求吸收司法考試的命題經驗,實例分析題分值不少於25%(考實踐能力)。②任課教師不命題,採用題庫試題或者由學院組織非任課教師以指定教材、教學大綱為依據命制試題,一律不劃考試範圍。③集體流水評卷,主要由非任課教師按評分標準評閱,每門課程的評卷教師不少於三人。④任課教師只負責提交平時成績,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合成“學期總評成績”。實行教考分離,有利於區分學生學習水平的優劣,有利於提高學生參加社會考試的應對能力。
培養發展
獨立學院是培養本科畢業生的高等學校,承擔著與一般本科高校相同的培養任務。獨立學院培養一些優秀學生輸送給更高層次的培養單位,這是作為本科學校應當完成的任務,也是教學質量較高的具體表現。學院為了滿足考研學生的要求,將考研指導列為教學任務,作為課程教學的後續工作。認真做好考研學生選報學校、收集信息、課程複習、初試技巧、面試準備等指導工作,並在歷年的考試中取得良好效果。
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凡是從事法官工作、檢察官工作、律師工作的人員必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因此,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也就成為法學專業絕大多數學生的共同願望。我院在學校的大力支持下,與北京萬國司法考試培訓學校昆明分校合作,每年3-9月組織高年級學生和畢業生免費參加司法考試光碟班輔導和面授輔導,幫助學生儘快通過“中國法律第一考”。據不完全統計,2006—2010年,我院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合格的學生總計近320人。
2008年6月,學校與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雲南劉胡樂律師事務所簽訂了《教學合作協定》,該所派出優秀律師參與我院的教學工作,為我院開展實踐教學提供方便。2010年7月,雲南劉胡樂律師事務所決定在我院設立“法律新人獎學金”。在雲南劉胡樂律師事務所與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簽訂的協定書中規定:獎勵對象是法學專業四年級學生中通過司法考試獲得A證的學生、考取研究生的學生;每人獎勵人民幣500元,名額不限;從2007級開始(即2011年6月)頒發此項獎學金。